首页>>法院>>永新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永新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石桥镇省道人民法院石桥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

永新法院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
  永新法院就“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质效召开工作调度会[www.da64.net]。该院党组、曹阳主持会议,院务会成员、执行局骨干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执行局负责人颜斌汇报了今年来的执行工作情况和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宣读了执行质效提升方案,院务会成员就如何提升执行质效,尤其是对如何提高标的到位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同时各部门负责人表示会尽全力协助做好执行工作。
&#;&#; 曹阳指出:在第一季度,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值得肯定,执行工作要把握一个总攻方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到九个“稳控”,即稳控认识、稳控领导、稳控保障、稳控联动、稳控信息化、稳控执行措施、稳控规范化、稳控监管、稳控指标,集全院力量提升执行质效,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找律师网]。。
·永新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吉安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吉安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昨天我在盐城中级人民法院东南路边停车位停车一个小时左右,信息
  • Q请求专业律师给予专业的建议
  • Q水稻直补今年还有吗,我是黑龙江依兰的农民
  • Q打借贷官司可以吗?
  • Q他们这样可以告我吗,一个月前我和一个男的订婚后来发现我们不合适我就提出退婚现在那
  • Q离婚,女方昌家庭主妇,男方表示女方不能分一分钱,存款都是男方
  • Q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分开有十多年了,五年前上过一回诉失败了,我
  • Q你好,考取律师资格证一定要学过本专业吗?非专业的能考吗

  •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吉安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吉安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法律知识:
      一、法律规定去世前的口头遗嘱有效吗?我国法律承认口头遗嘱,但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必须是在危机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立口头遗嘱才是有效的,否则属于无效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一、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般父母等亲人都会有相应的存款,法律根据社会现象制定了相应的继承法,保证逝去故者的财产合理的继承,规定了相应的继承顺序,按照亲属关系先后决定由谁继承遗产,那么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为您解答。继承顺序是怎样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
      醉驾86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醉驾者可能面临最高半年的拘役。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所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吗?一、私募基金是否要登记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在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
      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一、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两年,理由是: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
      民事诉讼怎么立案?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下的人们而言,不再只是一个口号。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面对自己权益受损时,法律不得不说是保护自己权益的一个有力武器。那么,民事诉讼怎么立案呢,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立案的法律.
      一、非法集资法人自首是否可以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
      签订劳动合同和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久了也有会想离职的,有就会选择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达到离职的目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法所允许的,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劳动关系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具体怎么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到下.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
      相关法规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永新县人民法院石桥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