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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
联系电话:021-56700000
邮政编码:200070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052261268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5年7月1日,位于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www.da64.net]。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9个区基层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处(信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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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企业劳动者如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劳动者通过劳动
        企业劳动者如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劳动者通过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就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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