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告知工资合理吗?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将来如果再有劳动纠纷,是难以维权的。所以建议和公司协商,补齐.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一、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去上班出现意外算工伤,但是前提必须是因为工作的任务,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意外的事故。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按工伤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承应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过了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办借条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它证明了日常经济性来往的真实情况。而很多时候因为借贷产生纠纷,当事人往往也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就不得不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毕竟超过了规定的时效,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案件。那借条的诉讼.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因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劳动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特地规定了企业的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的,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关赔偿。这不仅限制了企业的任意辞退的权,更是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利益。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详情参考下文。一、用人单位.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的保护力度是十分薄弱的。为了维护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案件判决生效后,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有效,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而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当事人以.
肥东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肥东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
一、没有上诉可算自动离婚吗?不会自动离婚。需要起诉或者协商离婚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
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一、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文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解聘员工补偿金能拖欠吗 不能拖欠。如果是因公司自身的原因解聘员工,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一、集资房的意思是什么? 一、集资房的意思是什么?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