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一、房产类型的划分 房屋类型的划分根据其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类型表述,可以依据房屋用途进行分类,可依据房屋性质进行分类,也可按照房屋结构进行分类。对于离婚案件处理中涉及房屋的分割,司法实践中按照房屋产权的不同进行分类,.
公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么办 公房其实是与私房相对的,很多时候虽然对房屋可以实际的居住使用,但其实行为人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相信您都知道,私房其实都是允许继承的,但是这个公房可以继承吗?很多人就不清楚了,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关于公.
五险一金是众多工薪阶层所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了将来的生活能够老有所养,您想必十分关心五险一金的新变化,是否有更多新的福利和钱袋子,能在生产经营困难中降低缴存比例减轻负担。对于成都五险一金的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一、成都五险一金是什么?是指用人单位.
一、父母双亡孩子不能继承遗产吗?父母双亡孩子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孩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资料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
注册资本还没有全部缴清要减资可以吗?需要全部出资之后才可以的;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次性偿付债务;调整过多的资本;分派股利;公司合并;分离部门。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一、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行政复议败诉后复议机关将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
刑事传唤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
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2023年会出台? 有媒体以遗产税即将到来的标题,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信息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尤其是房屋作为大多数家庭中遗产价值最高、财富最集中的应税对象,更使得老百姓普遍产生担忧情绪,两年过去了,遗产税仍没有明确消息,那么,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会出台?房屋遗产税最.
最高法院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继承力的话,最好还是到相关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
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赔偿可以吗?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赔偿可以,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行,可以签订协议来进行认定。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都会受理。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是可以的,但要符以下两个条件: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