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北高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北高法庭
详细地址:北高镇北高村凤仙北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567906376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北高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莆田刑事辩护律师
陈建青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4年
18567906376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荒山合同纠纷,某村民小组有荒山3000余亩
  • Q你好,在吗?有事问你啊
  • Q我们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排除妨碍(搬走集装箱)
  • Q温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厂里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到饭点去外买饭时被
  • Q我丈人被邻里打为轻伤司法鉴定过的派出所一直拖着我们该如何办
  • Q职工工伤后,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 Q我在朋友那里买了一台vivo手机,他们说我只需要付一半的钱就可以了,然后剩下一半
  • Q152月份学校有一场打架,我一开始不知道这事情我上超市买东西去了但是我回来了我看

  •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莆田刑事辩护律师
    陈建青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4年
    18567906376


    ·法律知识:

    出租房漏水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出租房漏水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出租房漏水应当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确定责任承担:1、租客承担责任:租住的房屋漏水如果是因为租客原因导致的,那么最终应当由租客来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业主作为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邻居有权要.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也不一定构成犯罪,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是指以下情况:1、造成交通事故后.
      北京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对于政府有时需要征收公民使用的土地的情形,各地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北京市政府也不例外。北京在征地后需要按照北京征地补偿费标准对被征地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北京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20.

    合伙企业解散的理由?
        合伙企业解散的理由有哪些一、合伙企业解散的理由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
      一、4s店自己推出的划痕险行么?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一、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的处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
      一,看守所超期羁押一天是否违反有关法律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那究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
      对于拘留贩毒被捉没有通知家属可以吗?拘留都会通知到家人的。对于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
      一、监视居住什么情形下转为逮捕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一、合同的生效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我国拥有广袤的土地,而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所以每块土地都具有其一定的使用年限。土地依据其作用划分,那么商业土地是什么?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我们将会在本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商业土地是什么?商业用地.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北高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