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223386977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凌忠实 律师
13072324803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郭福 律师
15923737050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吴承康 律师
15213555000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刘江 律师
18982893232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张宰宇 律师
15002325303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谭文胜 律师
15223386977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没有登记的事实夫妻,关于协议离婚有用吗
  • Q军人家属被政府人殴打怎么办
  • Q我哥哥因为打人被关在广东省凤岗镇油甘埔派出所,后来好像又被转
  • Q南京市龙凤花园小区物业赖着两年多不走,法院判决立即撤离
  • Q刘律师民事经济可以分期支付吗?没有经济来源分期支付是否可以
  • Q我要申请视频会见,
  • Q孩子在学校宿舍床上嘴唇磕伤,封了8针……
  • Q没参加抢劫 但参与分赃,他们一共抢了3000左右他只分1000左右会判几年在逃3

  •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凌忠实 律师
    13072324803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郭福 律师
    15923737050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吴承康 律师
    15213555000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刘江 律师
    18982893232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张宰宇 律师
    15002325303
    江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谭文胜 律师
    15223386977


    ·法律知识:
      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应当由夫妻个人一方来进行承担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
      通常情况是,结婚的话都会购买一套房屋,这就会导致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将房产的分割达成了协议,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醉驾聘请律师要多少钱一般是1500元左右。计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1)简单诉讼案件,可.

    受伤部位多怎么工伤鉴定?
        受伤部位多怎么工伤鉴定?一、受伤部位多怎么工伤鉴定?如果有多处受伤,做工伤鉴定的时候会综合评估计算的,符合晋级原则的,会给予晋级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

    罚没款定额法律上规定是怎样的
        罚没款定额法律上规定是怎样的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

    一、父母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判?
        一、父母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
        遗弃罪一般指夫妻双方发生离婚或故意不抚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有义务赡养的人,同时也指对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是一种不履行个人义务的表现,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那么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接下来就跟的我们一起来了.
      丈夫去世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哺乳期如何离婚
        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此时夫妻是否能够离婚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出于对女方的保护,此时法律对哺乳期离婚作出了一些限制。那么您知道哺乳期如何离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哺乳期可以离婚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

    涉外收养的效力
        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涉外收养有效成立后被收养人与送养人/收养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 依据引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三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
      办房屋预告登记证收费一般是多少钱房屋预告登记费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就是预告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1、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
      诉讼保全的标的物规定是什么?一、诉讼保全的标的物规定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