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女子看守所 取保候审条件、程序、时间 |
| ||||||||||||||||||||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常州市女子看守所怎么走? 常州市女子看守所(西林看守所、常州市看守所女子管教大队)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西林邹傅路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坐、可以直接到。市中心做B到花...>>>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651990859(周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相关知识: 在我国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一、在我国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抢劫罪是侵犯复杂客体的犯罪,它既侵犯了人身权利,又侵犯了财产权利,理论界对暴力实施对象的“人”争议不大,而作为劫掠对象的“财”却饱受争议。我国刑法第263条将抢劫罪的劫掠对象规定为“公私财物”,从民法的角度讲,财产权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物权、债权、. 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立案规定是什么?立案是指公安、法院和检察院审查犯罪材料后按照法规判定是否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活动。立案是公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使无关人员不受牵连的必要手段之一,具有针对性。案件来源可以是报案或自首,必须发生犯罪事实后才可报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和. 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水利工程,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凡事都是双面性的,水利工程如果利用好了,将会造福子孙后代,相反的,如果在监管时因为疏忽大意而造成了决水,那么后果就是不堪设想的了。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一、过失. 在当今这个社会,刑事诉讼指的是刑事方面诉讼程序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故意伤害的行为时常发生,故意伤害的在我国刑法上是有规定的,也就是说需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比如说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刑. 什么行为是犯罪预备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 南京市玄武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 姜舂 律师 |
![]() |
![]() |
![]() |
![]() 周宏祥 律师 |
![]() |
![]() |
![]() |
![]() 章浩 律师 |
![]() |
![]() |
![]() |
![]() 李乾溶 律师 |
![]() |
![]() |
![]() |
法律咨询中心 | 来访地图导航 |
常州市女子看守所 |
常州市女子看守所取保候审、无罪释放 |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