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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拘留所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观音岩鑫康路5号 联系电话:023-68680839 邮政编码: 重庆市大渡口区拘留所 重庆市大渡口区拘留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重庆市大渡口区拘留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咨询律师:13008375843(周律师) 13883026938(汪律师)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 ┝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相关机构: ·重庆市大足区看守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拘留所 ·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 ·重庆市酉阳县拘留所 ·重庆市长寿区看守所 ·重庆市合川区拘留所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相关知识: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在实践中,有些诉讼代理人会想要胜诉而犯毁灭证据罪,从而使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法律的公正待遇。那么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 一、一般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要如何认定传授.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的处罚一般是有期徒刑、拘役等,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电话和地址一览表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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