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拘留所 家属探视时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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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 3.看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 ┝沈阳市沈河区拘留所怎么走? 沈阳市沈河区拘留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区方南路20号 电话:024-24224437 邮政编码:...>>>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3002461311(范律师) 13889280041(汪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相关知识: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刑法》中规定的一些犯罪需要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够构成,其中就要求部分犯罪需要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才能够构成此罪,否则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相应的犯罪。而其中大多数人对挪用公款和贪污罪无法正确的区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当然就意味着是强制性的,不过法律制度当中赋予了当事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请求司法救济的一些途径。在现有案例当中发生过,犯罪嫌疑人虽然认罪了但是最终对一审作出的判决结果却依然是有所争议的。那么,认罪不服判的话应该怎么. 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是什么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有以下几点: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一、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 视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的嫌疑人在立案前全部退还赃款的,并且诈骗的数额只是较大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辽宁省丹东市所有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位置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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