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仲裁律师长期为企业处理劳动人事关系事务,在劳动法领域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da64.net。擅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参与处理了众多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丰富的劳动法律工作经验.
找律师网。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对当前劳动法领域热点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反歧视,女职工权益,非全日制工时,工资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有长期研究和独到见解。
比如一起劳动工伤案件,接受委托后,劳动部律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申请人未依法给申请人缴纳缺补的社会保险,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找律师网。
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因工受伤,依法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da64.net。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停工期间的工资.
找律师网。
四、申请人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人主张的日常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事实清楚.
找律师网。
(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迫严重超时加班,几乎没有节假日,远远超过了《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更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照劳动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的加班,无条件支付劳动报酬.
da64.net。
(二)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另外,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也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da64.net。《劳动争议仲裁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共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代理人的以上代理意见并依法裁决。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律师的意见,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da64.net。
·
离婚纠纷起诉状·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律师谈离婚怎么才有效果?·
南京挪用特定款物罪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
·南京市建邺区律师
⊙相关内容
多被告移送管辖申请书可以由任何一个被告书写吗?
多被告移送
管辖申请书可以由任何一个被告书写吗?多被告移送
管辖申请书可以由任何一个被告书写吗,但是书写前必须由这些被告协商指定书写该申请书的主体,当然也可以这些被告达成
协议,委托
律师书写。在被告提出
管辖权的异议之后,
法院是会先审核的,确定需要转移时会立即.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在申请进行
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准备好相应的认定材料外,同时也要搞清楚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那么才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认定结果。究竟现实中该如何办理
工伤认定的手续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如何办理
工伤认.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
抢注
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一般不会。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
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
商标;现阶段
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
商标或驰名
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
运输
保险费是办理运输
保险时所缴纳的一定费用。运输
保险是一种针对流通商品所提供的货物险保障。货物险的开办是为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所造成的损失,并且遭受的损失在
保险责任范围内,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加强货物运输安全防.
离婚和财产可一起审理吗?
离婚诉讼和财产的判决如果不涉及其他人的,一般会一起判决,因为
离婚诉讼和财产判决一般是会在
法院打官司的时候一起处理,所以一般都是当庭会做出相应的判决。但是如果
离婚财产和诉讼涉及到他人那么
法院会依照法律程序依次进行审理。要.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