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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让受伤老人讨回了说法
2013年6月21日上午,宜阳县白杨镇68岁的残疾老人陈某独自一人先来到洛龙区.,向赵顺利..送来感谢信,对法援中心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后又到河南洛浦律师事务所,向卢晓昆主任送来一面“倾注爱心,尽职尽责”的锦旗,对卢律师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作风深表谢意[www.da64.net。陈某为什么会向.送感谢信,又为什么向洛浦所送锦旗呢?这要从2011年的一次工伤事故说起[找律师网]。
一、陈某在干活中受伤,老板却不愿赔偿。
2011年9月1日陈某经人介绍到洛龙区某托运部从事装卸工作,没有签用工合同,口头约定日工资40元[www.da64.net。11月1日上午,陈某在装卸轮胎时,被滚下来的轮胎弹起后撞住陈某腹部,当天下午陈某被送到洛钢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小肠破裂,有生命危险,住院56天。期间,雇主顾某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还支付了3000元的生活费,之后再也不管了。陈某回家后生活不能自理,就伤残费问题多次找顾某讨要,顾某以已经支付了医药费和生活费为由拒接再给1分钱[找律师网]。
二、卢律师依法为陈某提供法律援助,双方在.达成协议,并一次性赔偿到位。
2012年9月20日,陈某到宜阳县.申请法律援助,因事故在洛龙区,县.领导打 到洛龙区.要求洛龙区法援中心提供援助。9月24日洛龙区法援中心依法受理陈某的申请,当日指派河南洛浦律师事务所办理。鉴于案情和法律..均较复杂,洛浦所卢晓昆主任决定亲自办理。卢律师详细询问了案情后,经与受援人协商,同意先把证据查清楚再立案。经查:托运部在洛阳有字号,总公司在郑州管城区[www.da64.net。卢律师建议先到管城区劳动局认定工伤,后答复:事故发生在洛阳,应由洛阳处理。卢律师到市劳动局反映,答复是用人单位是个体户,没有合同,没有参保,建议直接到.诉讼解决。2013年3月,卢律师向洛龙区.起诉,申请伤残鉴定,要求赔偿50000元。由于陈某没有钱交诉讼费,卢律师又为陈某申请了司法救助,缓交诉讼费[找律师网]。5月28日上午关林法庭进行提前调解,此前已调解多次未果。最后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由顾某再一次性支付陈某24000元,诉讼费由顾某承担,双方的纠纷彻底结束。29日上午,陈某从法庭领取了赔偿款24000元[找律师网]。为表示感谢,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供件人:洛浦所王爱霞
20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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