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侵权律师函

首页>>法律知识

南京侵权律师函
相关信息:
  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一、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找律师网。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一、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赠与他人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流转,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所以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与他人,但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例如受赠方为缺房户、用地平方不足等,并且受让者不能是城镇居民。二、土地使用权赠与一般土地使用权赠与一般分为三.


·南京毒品律师_南京毒品犯罪律师,南京贩毒案件律师,南京毒品辩护律师办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
·现代快报律师_现代快报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_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人取保候审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地址电话
·南京律师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苏州市姑苏区律师
·天津律师

⊙相关内容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有哪些?1、主观故意内容不同:两罪区别的关键是在于行为人是否有奸淫的意图。强制猥亵妇女罪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强奸罪则以强行奸淫为目的。2、客观方面表现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妇女罪是对妇女强行实施关系以外的猥亵行为,.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劳动关系确认申请出文书吗?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审理部门都将出具具有.
  终止法律援助的条件标准是什么?一、终止法律援助的条件标准是什么法律援助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受援人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你好,我是上诉方,询问一下,我有一个案件现在执行拍买,我把对
    A

    你好,我是上诉方,询问一下,我有一个案件现在执行拍买,我把对方商住楼的信息提给法官,然后法官也查到对方的房产信息,但

  • Q我们必须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吗?
  • Q燃料油消费税的抵扣问题,可以抵扣的外购燃料油消费税在抵扣时要考虑收率
  • Q保全的房子银行有贷款可以拍卖
    A

    保全的房子银行有贷款可以拍卖

  • Q我在中午下班回家吃饭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和
  • Q维护自己的权益被认为袭警
  • Q诉讼前被告将汽车转移过户,可申请法院撒消己办理的汽车过户吗?
    A

    诉讼前被告将汽车转移过户,可申请法院撒消己办理的汽车过户吗?

  • Q现在出现中重度耳聋,和公司交涉无效,在公司不管的情况下,怎样
  • Q孩子在饭店被烫伤 饭店有责任吗
  • Q麻烦问一下搞传销被抓,一般关在福建宁德的哪个看守所里?
  • Q因醉与他人发生冲对方过错导致自己受一级轻属于什么案san
  • Q请问签定的合同中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相关条例,但其注明一条此合同
    A

    请问签定的合同中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相关条例,但其注明一条此合同不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那还能否认定此合同为商业特许经营

  • Q我儿子在苏宁易购网上买的镜头应该是掉包性质吧苏宁那面已经
  • Q私人企业上班,没有签合同
    A

    没有签合同,就是怕年底结不到帐。

  • Q我老婆在2021年在宿舍死亡,刑事附带民诉
  • Q请教,一楼的乒乓球室老是有人在那里大叫,能否起诉他?
    A

    相邻权受到侵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Q养老保险,请问企业养老保险以工人身份缴纳和干部身份缴纳有和区别?对于男的来说
    A

    请问企业养老保险以工人身份缴纳和干部身份缴纳有和区别?对于男的来说。谢谢。

  • 南京侵权律师函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