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网

首页>>法律知识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及特征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请求.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故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找律师网
我国《民法通则》..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可见,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法律后果的规定属于胜诉权的消灭,即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而非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完成所消灭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即获得诉讼救济而实现其权利的可能性。
2、诉讼时效完成并不消灭实体权利。义务人自动履行后则不得以不知时效届满为理由要求返还。
3、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的规定.找律师网。当事人间关于诉讼时效的缩短、延长以及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的协议,均属无效。
根据诉讼时效的特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就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实体的胜诉权,其依然可以向.提出主张,并没有丧失程序权利.找律师网



物权请求权概述
物权请求权,又称物上请求权或基于物权而生的请求权,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被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可以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物权请求权的种类
物权收到侵扰,无非以下情形:或是物权由于他人的非法行为处于可能被侵害的危险状态,或是物被他人非法地占有或侵夺,或是物权被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或是物已经因侵犯而部分损失甚至完全损毁、灭失.找律师网。简言之,侵害物权的方式一般有非法侵入、侵占、妨害、毁损等四类。[1]
(二)物权请求权与消灭时效
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罹于消灭时效,从来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学者对此历来见仁见智.找律师网。但归结起来,则不外主要有三种见解:
1、肯定说。此说认为物权请求权虽然不是纯粹的债权,但与物权本身异其内容,是以特定人的给付为标的的独立请求权,基本物权虽不因时效而消灭,但由其所生的物权请求权则应认为因时效而消灭。[2]
2、否定说。此说认为物权请求权不是独立请求权,而仅仅是物权的一种权能.找律师网。物权本身既然不因时效而消灭,则由物权所生的请求权自也不得脱离基本物权而单独因时效而消灭。如果不是这样,而是相反,则物权势将成为..无实的权利。[3]
3、折衷说.da64.net。此说认为由已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所生的物权请求权,不因时效而消灭.da64.net。但是,由未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所生的物权请求权,以及由动产物权所生的物权请求权,则应罹于消灭时效。[4]。

·常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溧阳讨债_溧阳讨账,溧阳清债,溧阳追债,溧阳要债,溧阳清账,溧阳讨债公司,溧阳要帐,溧阳清债,溧阳收
·常州市西林看守所_常州西林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常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地址和电话
·常州律师
·张家港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流程、取保候审、地址电话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常州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常州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常州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常州律师
周宏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651990859
常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辽宁律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相关内容
  公司欠款起诉程序一、公司欠款起诉的程序1、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3、法院收到欠款起诉书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给予立案,然后就是开庭审理。4、法院审理.
  一旦遇到危险,进行自我防卫是人的一个本能,也是一种面对危险的能力,法律上关于正当防卫有严格的规定。我们有时会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有生命危险为了保护自己将对方失手打死,这种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界定正当防卫的刑事责任吧。.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产交易涉及数额巨大,应签订详细正规的合同,以避免交易纠纷和财产损失,与借名人交易、同时和多人进行交易同一房屋时更要特别注意合同的严谨性。签订合同后必须将房屋所有权转移才能确定购买人拥有所有权。通过中介进行三方交易的.

对方是黑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是黑户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是黑户欠钱不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这个并不是说欠钱起诉了就会变成黑户,当对方起诉,只要在法庭判决的最后期限之前还钱,就不会变成黑户。如果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欠钱起诉会变黑户。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
  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一、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吗?医疗事故发生后法院不一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通常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常州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常州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常州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常州律师
周宏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6年
18651990859
常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我老公被抓紧沂南看守所,我能去见他吗
    A

    我老公被抓紧沂南看守所,我能去见他吗

  • Q淘买家售后维权问题,手机使用10天左右出现了问题和卖家反映
  • Q我是高场的想问你多次家暴,俩人合不来确定离婚,这种情况怎么办
  • Q做主播的时候有一个大哥给我转了2000多块钱那时候我们是
  • Q您好,沈律师,楼上装修的时候私改卫生间把我们家空调线和照明线
    A

    您好,沈律师,楼上装修的时候私改卫生间把我们家空调线和照明线打断,问物业,物业说我们还没交房的时候弄的,而且他们给过

  • Q夫妻之间发现了妻子出轨,男方上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怎样判
  • Q品牌折扣,我像请问在我家当地自己开一个品牌折扣店里面有森马邦威一些牌子
  • Q店面租赁到期无法续约能否要求适当的赔
  • Q给他人贷高利贷纠纷问题
  • Q您好!我是南宁快环建材市场的,这边不让办营业执照,因为是因为地产是属于军区的,有什么办法吗
  • Q餐馆的噪音搞的我神经衰弱,每天营业吵闹很晚也就算了,但是它安装了大功率的排风扇,
  • Q养老保险和养老统筹是一样的吗?
  • Q律师您好!三前老公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铁锅炖,因为是合伙做买卖,彼此之间为了相互有个约束,法人用了朋
    A

  • Q在上海工地干活摔伤了腰
  • Q离婚,双方分居多年对方有家庭暴力倾向
    A

    离婚,双方分居多年对方有家庭暴力倾向

  • Q在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受害家属才能领到死亡赔偿金?
  • Q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A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 法律常识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