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远律师陈国华 |
陈国华律师Chief Lawyer |
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法学讲师,律师执业15年,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所负责人,广州、深圳、清远、肇庆、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以“信誉..、质量为本、客户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承办过..件经济、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担任过数家清远 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化为唯一宗旨,基于对当事人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侧重于为当事人提供积极的、具有建设性及可操作性的个性化解决方案。执业过程中精益求精并始终遵循上述宗旨,成功地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若干成绩。 在刑事诉讼方面,先后为清远建市以来 的“黑社会”性质案件、轰动广东省的“天鹅湖旅游区、福堂山区电站”6000多万的集资诈骗案、苏岳仁、潘志德等14被告人的制毒、贩毒、走私毒品等案件的辩护。
在民事经济诉讼方面,承办了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股权与合伙、环境污染、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近亿元。 2004年4月7日《清远日报》在“法律与法制”专栏里以《铁肩担道义》对本律师作过专题报道。邮箱:ghchen119 hot , : 02944806 为了保证客户多元化的法律需求,本人聘请四位法律本科助手为满足及时满足客户的需要提供坚实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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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华律师档案 |
·手机:13602944806 ·电话:0763-3880046 ·微信: ·QQ: ·信箱:ghchen119@hotmail.com ·单位: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4号区48栋御福名居B503 最后更新时间:2010-8-15 |
陈国华法律常识Law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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