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斌,法学学士,2000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在大连新技术专利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2001年4月至2002年11月在大连实德集团法律部工作,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2002年11月进入法大律师事务所工作。 〈BR〉 在实德集团工作期间,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审查合同300余份,处理纠纷百余起,包括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张某买卖合同纠纷、诉上海九元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郑州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刘某某诉赛德隆中国电器有限公司侵权纠纷等,涉及标的10亿余元,并多次参与企业的商务谈判和内部规章建设等工作。在本所工作期间,独立或与其他律师合作共处理诉讼案件几十起,包括工商银行诉大连天富大酒店欠款纠纷、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诉瓦房店凯煌大酒店借款合同纠纷、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诉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汽轿车股份诉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涉案标的7亿余元,并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大连大连同兴街证券营业部、家乐福超市等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起草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多份。 〈/P〉〈P〉 在业务专长上以金融方面法律服务为主要研究对象,尤其对合同、担保等法律法规研究较深,并在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在对待客户方面,强调实事求是,力求为客户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服务。 〈/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