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合同律师

首页>>法律知识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为您处理各类民商合同法律纠纷案件,担任公司企业合同律师顾问.找律师网。常年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如公司、保险、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专业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经济法律事务案件处理,为当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顾问咨询。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承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业务涉及各个领域,尤其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在处理合同案件,解决各种类型合同及经济纠纷案件。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合同诉讼时效
  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合同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da64.net
  《民法通则》单设一章规定了诉讼时效。《合同法》对诉讼时效没有专章规定,只是对两类合同规定了的4年的诉讼时效.找律师网。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总则》中和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中.da64.net
  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da64.net
  例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租金的请求权等。虽然所依据的基础法律..都是租赁合同..。但是,因为所主张的请求权不同,适用的诉讼期间也不同。即因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找律师网。即分别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和第136条规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租赁合同中追索租金适用诉讼时效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
  诉讼时效的问题在租赁合同履行完后,有的承租人因一时资金紧张无力偿付租金经常给出租人出具其欠付租金的欠款条;对于欠款条所确定租金债务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还是适用1年特别诉讼时效.da64.net。有的主张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da64.net。其理由是,当事人之间的租金债权已经转化为普通债权,因此应当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这对债权人的保护是有利的.da64.net。还有的主张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da64.net。其理由在于,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间,其基础合同是租赁合同.找律师网。其基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当事人的请求权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它不会因为当事人出具欠条的单方法律行为而改变租赁合同的租金性质.da64.net。因此,应当适用l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从《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来看。当事人同意履行,其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找律师网。所谓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能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找律师网。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da64.net。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一种观点以为,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债权人产生的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准,这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可以避免当事人多次诉累.da64.net。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建议稿》(分则)第275条:“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从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还款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全部贷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草案)第26条:“分期履行的合同,以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合同义务
  合同最充分地体现了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要求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或不损害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当事人享有是否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当事人、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国家和他人原则上不得予以干预。
  由于合同自由原则体现了当事人充分的意思自治,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订立前的磋商阶段,当事人不能为了私利而恶意谈判。当事人由于没有履行合同前义务,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后的履行阶段,当事人必须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即(合同法>第92条的规定的合同后义务。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免责条款的有效性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da64.net。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害社会公.利益和违反有关的法律,其免责条款是有效的。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找律师网。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找律师网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找律师网。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找律师网。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结生效,否则无效.da64.net
  3、必须符合社会公.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找律师网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da64.net。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利益..的手段.da64.net。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找律师网。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属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无效。
  5、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da64.net。格式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是由提供者一方事先拟定好的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事先拟定好条款,包括免责条款,由于是自己事先拟定的,所以对各项内容比较熟悉,特别是有关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内容,更是经过反复研究,唯恐自己承担过多责任,想方设法地免除或限制自己的责任;而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讲,由于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事先不知,一旦想订合同才接触相关条款,而格式条款的内容又很多、很细.da64.net。他们往往注意到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很少注意到对方设定的或隐藏设定的免责条款,而且这些免责条款往往表述得似是而非,非专业人员很难一下子看清其中的奥妙。因此,合同法规定要求提供格式合同者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这些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在订立合同时,未尽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属于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不公平条款,则该免责条款无效。.找律师网

·南京妨害公务罪律师_南京妨碍执行公务罪立案标准、定罪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辩护词、取保候审
·浦口离婚律师咨询_南京离婚律师提供南京离婚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法学类是指哪些专业?
·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
·徐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_徐州铁路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宜兴律师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相关内容
  一、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礼金如果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
  一、刑事案件的再审向哪一级法院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
  老人委托书可以代替遗嘱么?一、老人委托书可以代替遗嘱么?1、老人委托书是不可以代替遗嘱的,这两者不是同样的法律行为,比如当事人授权他人处置交易房产,应当提供书面授权书,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这份材料不能当遗嘱使用,其不能主张对.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一、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刘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国家改造河道占用农田是否补助
  • Q工伤的认定,满60
  • Q请问一下,拘留期间亲人可以去看望吗?
    A

    请问一下,拘留期间亲人可以去看望吗?

  • Q因家庭纠纷打成轻伤。要怎么
  • Q欠款人总是拖延欠款不给,想收回欠款
    A

    欠款人总是拖延欠款不给,想收回欠款

  • Q我想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吗
  • Q您好我想问一下孩子吃右美沙芬是不是也算是吸*品
  • Q南京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涉嫌受贿被逮捕
  • Q您好!我因工受伤腰椎骨折了,现在在养伤,因为今天管后勤的来说
  • Q我家养玉米脱粒机给别人打玉米,我家司机由于个人疏乎胳膊断了,怎样划分责任如果用拿
  • Q拖欠工资怎么要回?,我们公司拖欠几个月了工资
    A

    我们公司拖欠几个月了工资,只有一张工资欠条,上面有公司公章和财务章,也有总经理签名,但是没有写还款期限。我们先找劳动

  • Q我正在宿舍睡觉,突然隔壁宿舍的一个同事进来莫名其妙就打我,打完就回到了他自己宿舍
  • Q立遗嘱找公正程序是怎样的?
  • Q主贷跑了担保人是不是要帮主贷还款
  • Q律师,聘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A

    律师,聘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 Q工伤可以认定几级?,我是井下工人
  • Q我开了一家中餐厅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好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现在想贷款1万元来经营,可以贷嘛
  •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