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诉讼费如何交纳?南京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南京法院诉讼费计算标准,法院诉讼费计算器,江苏省诉讼收费标准,江苏省.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速算公式.
一、南京诉讼费速算公式
新的速算公式为:
档次争议金额 计算方法
1 10,000元及以下 50元
2 10,001-100,000元 金额×2.5%-200元
3 100,001-200,000元 金额×2%+300元
4 200,001-500,000元 金额×1.5%+1300元
5 500,001-1,000,000元 金额×1%+3,800元
6 1,000,001-2,000,000元 金额×0.9%+4,800元
7 2,000,001-5,000,000元 金额×0.8%+6,800元
8 5,000,001-10,000,000元 金额×0.7%+11,800元
9 10,000,001-20,000,000元 金额×0.6%+21,800元
10 20,000,000以上 金额×0.5%+41,800元
特别说明一下,诉讼金额在130万元以下,新的交费办法比现行的办法收取的费用要少,金额在130万元以上的,则相反。
二、简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财产案件
1万元以下:5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0.025-200元
10万元至20万元:×0.02+3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0.015+13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0.01+3800元
100万元至200万元:×0.009+4800元
200万元至500万元:×0.008+6800元
500万元至1000万元:×0.007+11800元
1000万元至2000万元:×0.006+21800元
2000万元以上:×0.005+41800元
2、离婚案件
18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的,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0.5%交纳)
3、侵害人格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案件
30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的,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其他非财产案件
80元/件
5、劳动争议案件
10元/件
6、知识产权案件
800元/件(涉及争议金额或价款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但最低标准为800元/件)
7、行政案件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件
其他行政案件:50元/件
8、管辖权异议案件
异议不成立的80元/件
9、诉讼保全申请费
1000元以下:30元/件
1000元至10万元:×0.01+20元
10万元以上的:×0.005+520元
诉讼保全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
10、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案件:400元/件
三、南京.诉讼费用如何交纳?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找律师网。
(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da64.net。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
找律师网。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找律师网。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人民.对只涉及人身..或人身非财产..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
找律师网。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找律师网。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da64.net。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da64.net。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找律师网。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da64.net。
(三)知识产权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da64.net。
2.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找律师网。
上述案件,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对上述案件的收费有幅度规定的,在具体的实施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标准.
da64.net。
二、申请费和交纳标准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相关事项,应当交纳的费用。
依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份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4款的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找律师网。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da64.net。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此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找律师网。依照《交纳办法》第9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诉讼费用和交纳标准
当事人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应交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统称为其他诉讼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
1.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2.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交纳工本费.
da64.net。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条第3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找律师网。
四、人民.立案登记制度改革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上明确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求。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找律师网。”作为江苏全省.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的海安县人民.,迅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制定出台了《海安县人民.立案登记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只要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形式要求,案件属于受案范围,立案部门必须无条件登记立案,并将案件材料移交业务部门。该意见改变了过去立案审查制的做法,着力解决立案难题,真正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找律师网。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降低了诉讼门槛,是否会增加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访呢?李宏林告诉记者,“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全可以抑制不良诉讼行为的发生.
da64.net。一方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对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可能的,要求起诉时提供书面承诺书;对已发现的虚假诉讼,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立案登记制并非完全将立案庭变为‘收发室’,对缠诉、滥诉或者有其他政治企图的起诉,并非无限制地敞开大门.
找律师网。”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诉求,海安.还开通了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热线,当事人可通过电脑、手机等进入海安.诉讼服务系统申请立案、交费,并安排专人对材料的下载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当事人在家里就可以完成立案工作.
da64.net。
五、江苏省高级人民.出台规定,经济困难人员可减免诉讼费
江苏省高级.出台《关于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规定》,要求全省各级.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确保贫困人员也能打得起官司。
两“规定”.19条,分别从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申请以及其他各类案件管辖、立案、诉讼费的收取、便民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da64.net。
“这两‘规定’都是围绕‘以民为本’的要求制定的.
找律师网。”省高级.立案庭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比如“民告官”案件,依据相关规定就要求,必须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明确给起诉人指明,还有什么其他的具体解决途径。另外,为避免一些当事人寻求“熟悉”的.打官司,导致一些.乱受理、乱管辖,这一“规定”还对.的管辖权进行了严格规定,从源头上保证了公正审理。
“严格诉讼费的收取,是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又一亮点.
da64.net。”该负责人介绍说,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经审查符合缓、减、免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da64.net。
为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全省各级.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应当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待来访当事人,工作日中午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当事人来访事项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办结的,应该等事情办完再下班。当事人前来办理的各项诉讼事务原则上一次性办结,不要让当事人多跑腿。另外,诉讼服务中心每天要有一名庭领导值班,负责处理来访、服务投诉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事务.
da64.net。.
da64.net。
·
南京讨账公司·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扰乱公共秩序罪·
南京市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指南·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专业律师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浙江律师
·句容律师
⊙相关内容
拿我的
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
还钱,结果是怎样一、拿我的
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
拆迁吗?可以拒绝
拆迁,因为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针对红头文件不合法的救济措施:1.复议时一并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
故意伤害罪使人死亡判几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
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
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
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是什么?继承人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不会丧失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
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
著作权法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不按
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
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
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