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借贷居间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

首页>>法律知识

    借贷居间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 借贷居间服务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 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 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 月/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1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借贷居间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的知识,借贷居间服务合同大致可以分为六条这拟定,如委托内容、居间人权利义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以及其它事项,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就行增删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讨债技巧—反间计催款兵法
      “反间计”即是设法使来自敌人内部的间谋归顺于我,我则可有效地保全自己,又增加战斗而致胜。该计的关键是“以假乱真”,造假要造得巧妙,造得逼真,才能使敌人......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


·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民间借贷是否合法一、民间借贷是否合法呢?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
      对签发空头支票罚款及处罚的力度一,什么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夫妻离婚要是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此时需要知道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是什么,掌握了这一点之后,才好实际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进行争夺。那究竟实践中夫妻离婚争孩子抚养权都需要怎样的证据呢?若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一、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


·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是指投保人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一定的赔偿金。每个省市工伤赔偿标准都不一样的,那么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苏工伤鉴......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显然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表现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上面,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差距还是比较大。那究竟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对驰......


·竞业禁止的内容
      1、受“竞业禁止”的企业员工的义务。这是对劳动者择业自由的限制。具体来讲,就是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任职或提供咨询性服务,不得自行开展与原企业竞争的业务,不能从事原来岗位的工作,不能用其所掌握的......


·关于病假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均有规定病假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的宗旨是保护婚姻幸福和谐,所以,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都会采取先调解,后进行审判活动这样的程序,那么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阶段:诉前......


·恶意或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上的权利随票据而转移。原则上,持有票据的即可享有票据上的权利。然而,绝对地遵循这一规则,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安全也因此受到损害。因此,各国法律又规定,票据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比如,《日内瓦汇票本票......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婚姻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处理离婚纠纷中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离婚......


·胡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行贿一案一审宣判
      肖国平律师辩护的胡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犯罪一案,一审采纳辩......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醉驾可能给自己和对方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给家人造成巨大的痛苦。我国对于醉驾行为严厉处罚,其中有一项必须吊销驾证5年。那么醉驾驾照吊销到期还能再考吗?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我......


·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发现犯罪行为,很多人第一时间会选择报案,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那么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这是很多人不清楚地方,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重婚罪......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已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倒闭,我现在可以拿到最高赔偿金多少?
·按揭买房,贷款银行收取贷款额的4%权属变更是否合法
·您好!本人于20180号,由于房屋漏水,从58同城上找了一家专修防水的公司,进行维修,当时
·男的出轨。跟自己媳妇也有关。。她现在提出离婚。。我应该履行什么费用和孩子抚养费怎
·妻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我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我该怎么
·喂在吗我今天跟人打架了,那个人先说,脏话,我正准备上去理论被人拦住,那个人把我打的脸部鼓包,头鼓包,
·不知道要怎么赔偿?要找哪些人赔偿。
·女孩骑自行车左急转弯与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在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