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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重婚罪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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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重婚是什么,相信您肯定都是了解的吧。我们也都知道,重婚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因为重婚不仅破坏相关家庭的和谐,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重婚罪能起诉吗?谁又可以起诉重婚罪呢?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探讨。
一、关于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重婚罪能起诉吗
重婚罪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可以起诉的。而起诉人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
三、重婚罪犯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四、重婚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在
离婚
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
离婚
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
离婚
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司法解释
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
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
重婚罪能起诉吗?现在您应该都了解了吧。重婚罪已经触犯了法律,那当然是可以起诉的。犯重婚罪的人,不仅要负法律责任,还要负民事责任。在上面我们已经为您整理了重婚罪的类型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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