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农村宅基地申请一直不给审批怎么办?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宅基地一般以户为单位申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即“一户一宅”。各地都有相关的宅基地批准和管理文件,内容大体相同,申请批准的面积当然有标准。比如我这边规定:6人以上为大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荒地荒坡的,不得超过160平方米。4至5人为中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
在以上内容的同时,我还是其他方面给你说几点。
1、首先农村村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的集体所有土地。这里提到的“批准”,是指经土地管理部门(及规划部门)批准,而不是你所的村里,如果只经村里批准,那就是违法违规,越权审批。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宅基地审批绝不是某一级组织机构说了算,它是经层层级级审批的,而且要符合规划和规定。上述提及的县级人民政府,在现实中,它的权利已全权授托给土地管理部门。
3、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现状,不是很乐观,确实有很多地方,比较混乱。有些地方有你说的这种现象(村里越权审批、中饱私囊或是乱收费和乱摊派);有些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基层管理部门(土地所、规划所)行政不作为,不制止未批先建的行为;有些地方法律意识淡薄,审批不到位,农用地未经转为建设用地,就给批准批准建房手续……
4、但有几个事实也要考虑,我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你自己综合分析。
(1)村里划块地,就当批准给村民,如果当地政府部门或上级机关,短期内或没有决心制止这种歪风,你只能接受这种事实,再次通过这种方式努力获得一块地去建房;
(2)从你几经努力都没有结果,你们家族在村里并不强势,那些村干部没把你当回事,你一旦没十足把握“咬死”他们,就别咬,到时反被咬,自己痛先不说,地基还继续更批不了;
(3)别人可以,你不可以,你们是不是跟那班村里的人原来就有些过节,你还是仔细问下,他们为什么不给你盖的理由,对症下药;
(4)我刚才说的几小点,有点助长他们威风的意思,不过没办法,哪怕通过县里职能部门走正常手续批,还是要在村里盖好几次村里的公章,他不给盖还是没办法取得审批。比如《县农村私人建房呈报表》上村里委员签字,村长签字村委会盖章;
(5)你如果想反抗,要做好不想得到审批的心理准备,还有做好在村里是否能立足的准备,告死那班“坏人”,待国家机关严肃查处这班孙子,老账新账一起算,另一届村委会上台后,也许你就取得了审批。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的几种情形: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4、户口以迁移到城市。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共工程的项目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事项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了解国家土地......
·
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江西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国家提出18亿苗耕地红线的概念以后,对耕地的征收的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但随着社会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需......
·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的土地共分为十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3646元/亩;旱地/园地......
·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
·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一、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
·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
·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第一程序申请与受理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
·
汽车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也
汽车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困扰。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种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知识。一,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
·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久?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久?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每种公司都有自己的法人。有些特殊情况,公司法人会变更。那么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给出了答案。一、公司法人变更要多久......
·
开设赌场罪判缓刑先交罚金是怎么回事?
当今社会,赌博犯罪仍然是一个相对高发的犯罪,而赌场则是提供从事赌博犯罪的专门场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都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开设赌场罪该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判缓刑先交罚金是怎么回事,下面由为您解答。一、开设赌场罪判缓刑......
·
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婚前财产是什么?
买房结婚乃人生大事,婚前有房产不仅能够赢得丈母娘的青睐,更能给未来的生活提供稳定的居所。但是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高居不下,随之而来的则是房产分割问题。那么面对房产争执,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呢?下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何为婚前财产?......
·
域名与商标的联系与区别
域名与商标的联系主要有: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种类的商品上,并且必须具有显著性,从而发挥识别商品的功能,在这一基础功能上商标又派生出表示商品来源或出处、促使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保证商品质量和广告宣传......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相关内容
·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一对一服务,为客户提供标准化流程服务团队,欢迎在......
·
丽水律师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丽水律师主动出击,全面走访法律顾问企业和单位,充分发挥律师在该县经济转......
职工工伤伤残证待遇,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应当享受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待遇标准是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1.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投资,承建商负责建设施工。由于建设项目都......
·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东西的品质,现在几乎每件商品都有一定的保修期,同样的,工装装饰工程也有一定的质保期,这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免费的维修。那么,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我的汽车放在修理店维修
·
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
关于养老金不到位
·
我应该怎样才能拿回我的钱?
·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和我妻子分居一年了,打电话不通,现在小孩
·
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一次性赔偿能达到多少钱
·
未成生子离开三,成后能索要抚养权吗?
·
取保候审开庭,我拿了公司一张农业银行卡并去了2万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