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 一、 经济补偿的性质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一种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少一点,国家承担的少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多一点。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作出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贡献不完全体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的积累都有劳动者的贡献。经研究,比较认同对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经济补偿是一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经济补偿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劳动者付出劳动得到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基本能体现劳动者的贡献。
  另外,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一增加规定有利于解决短期劳动合同普遍化的问题。实践中,短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范围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除非在同等或以上条件下你自己不愿意续签,否则,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除非是单位提高待遇要与你签,而你却不签,否则,单位需要给你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注:合同到期)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补偿的年限只能算今年1年的(也就是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97条第3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3、工资标准是你前12个月在该单位所有收入的平均值。“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收入不能超过当地(设区的市级)上年度月均职工收入的三倍,高于这个只能按三倍计算。
  好了,上面的阐述较为全面的覆盖了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包括合同到期不续签哪些情形下有补偿、哪些没有等问题。同时我们也特别提醒如果有朋友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也可以参照上面的标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1、买家逾期付款的,主要是按照还没付完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卖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就要按照逾......


·违约解除合同的认定
      合同解除的必要性:1、解除合同能够弥补实际履行制度中的不足2、能够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3、效率最大化是合同双方进入市场追求的目标之一,合同解除应当更好......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一般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实践中仍会出现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随着这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务和经济水平也逐渐增高。在发展和谐社会的现在,存在很多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般是无偿的,就是不......


·婚内抚养费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抚养费是我国规定的付给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经费,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一些单亲家庭更是如此。因此,对于抚养费的内容始终有很多人关注。那婚内抚养费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文章后面会继续介绍。什么是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仲裁一直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仲裁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拥有纠纷都可以使用仲裁,那么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


·什么叫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可以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小心注意,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此时还不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才行。那到底什么叫工伤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叫工伤......


·车险理赔程序
      买车险的目的就是在开车出了险的时候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够了解这些流程,您在索赔的时候就能及时快速的获得保险赔偿。千万别等开车出了事,您才去了解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般保险索赔程序: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您需要做下列......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现在是网络化的时代,很多事情通过网络就可以解决。并且现在除了一些必要事情之外我们更喜欢选择在网络上解决,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可以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下接着往下看看吧。相信可以找到答案。一.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怎么保全
      现代社会,发生交通事故成为了很多人头疼的问题,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把事故车辆保全,尽可能的把个人的损失降到最小,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其中的规则,下面,就跟随法律我们来了解了解事故车辆怎么保全。一、法院对事故车辆如何进行保全1、交警做......


·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罪其实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也会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行为人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使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也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到底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


·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离婚请律师如何收费
      因为起诉离婚是打官司,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当事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往往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对于部分面临离......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南京非法集资律师
    南京非法集资律师为非法集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解答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罪立案......


·丽水律师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丽水律师主动出击,全面走访法律顾问企业和单位,充分发挥律师在该县经济转......


·起诉离婚的话去哪起诉?
      一、起诉离婚的话去哪起诉  起诉离婚的,原告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去原告住所地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哪个承担?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哪个承担?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费用有哪些?(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没有医生职业资格却擅自为他人看病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行为人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处以相关数额的罚款。那你知道非法行医罪的罚款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来跟你聊聊非法行医罪的罚款问题,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的,没有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男娶女嫁,各不相干的,只是要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想离职,老板不同意。说不给我证件我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没有人员伤亡,我全但是对方迟迟不来交警队处我的车还在交警队扣着对方一直在我
·因工伤导致右手中指和环指筋断裂是几级工伤
·三的车贷还完了,打电话到担保公司说办理解押手续,他说要00元的手续费,这样合理么?
·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吗
·你好,我找了一份兼职的手工活,交了押金,发现是骗子,签了合同,怎么样才可以解除合同??求解
·买房时借了亲戚的钱,没有写借条,离婚时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