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赠与合同撤销时限的介绍在线咨询 > 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首页>>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撤销时限的介绍 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前得任意撤销合同。 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 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前得任意撤销合同。
  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1年内行使,逾期则归于消灭。
  (4)对于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是什么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条解析:一般来说,对于已经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赠与。因为,房屋赠与成立生效,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对于赠与合同来说,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财产所有权转移已经完成。因此,法律为了保障社会上财产转移的稳定性,规定赠与财产交付后,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 但特定情况下法律也有例外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不便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是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
   赠与合同撤销时限,综上所述,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另外,撤销期限是子赠与人知道撤销原因的一年之内可以撤销,如果超过期限,则不能撤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签订合同之时并不一定就是合同履行的时间,我们通常都是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履行期限来履行我们的合同,但是我......


·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 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约定
      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约定一、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销售代理合同甲方(被代理人):乙方(代理人):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


·合同生效后恶意更改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后恶意更改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方面需要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改生效后的合同?应该......


·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劳动合同是证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而法律中也具体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相信您也比较清楚。但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内容,您知道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一、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公证用双方到场?
      现在不少夫妻在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给双方节约不少精力和时间。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情况,包括对房产的分割。这里就涉及到房产的过户变更问题。为了增加效力,离婚双方可以做一个公证。那么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公证用双方到......


·夫妻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三个:离婚与否、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关系着子女长远的发展,所以法庭在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一定会集合多种因素综合考量,那么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小孩会判给谁?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一、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
      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经济赔偿,而赔偿项目中包括了对受抚养人抚养费的支付。受害人车祸受伤无法再获得收入,无法再继续抚养受抚养人,所以,法律会判决对方支付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等费用.那么,在法律上受抚养人是谁......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法律规定诈骗罪入刑金额是多少
      区分一般诈骗行为与诈骗罪,最关键的就在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金额,而这个金额也被称为入刑金额,即达到了那么就可以认定诈骗行为构成犯罪。那究竟我国对诈骗罪入刑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诈骗......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专利商标维权、著作权、外商投......


·丽水市所有市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一览表
      丽水市看守所详细地址:丽水市路湾隧道边乘车路线:导航设置:路湾隧道......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上都会遇到生育的问题。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女性在在职期间怀孕的,也有了一点特别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征地补偿款在没有发放到位的情况之下,是不允许开始征地工作的。而且因为现在各种因素的影响,实际上只要涉及到拆迁补助,有些公民领取到的拆迁补助款的总体数额是非常多的。所以目前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这几乎已经成了一......


·什么是数罪并罚?
      (一)数罪并罚概述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70年的,我孙子都10岁了,所以我也就在县城带了
·请问我是交通事故的左脚后半月板撕裂想要做坚定到那里算不算伤
·以前所有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未公正)还有法律效应
·你好,请教一下,一口价房产,付完全款后,有书面承诺已付全款,
·我是17给他干的活说底结清,结果到了底也没给一直拖到现在打电话也不接了我们两个人一个欠2万一
·交通事故,我的车借给别人了
·如果签订合同时约定优先权,但诉讼时并未主张,在破产程序中是否还可以认定其优先权其
·关于买房发现总价不对 不买可以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