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那么如果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出让以及转让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根据有关的说法,他们之间的主体不同,具体我还得看下面的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阅读过上述文章中的一些内容,我们不仅能够意识到,我们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以及转让的相关基本定义,同时也能够了解这二者之间的有关区别,其实更多的我们也能更了解,这二者的区别不仅是体现在主体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逮捕后会寄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吗?
一、逮捕后会寄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吗?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有电话的会先电话通知,如果没有电话,会向......
·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
国有土地使用有继承法中的规定有关吗?长辈在离世之后作为晚辈的不仅要处理长辈的后事还需要对长辈的遗产进行处理和分割,而长辈在去世之前的所持有的土地此时如......
·
腾冲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腾冲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土地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是我们的财产之一,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国对于土地这个......
·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青岛农村的土地一旦被国家给征收,那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会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是至于补偿多少、采用哪种方式来补偿这些问......
·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
·
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助、补贴等计入职工工资总额吗
从理论上看,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是其基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相应报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具体组成,由于实践中的情况较为复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等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在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
·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作为自然......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明确下列主要内容: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论、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
·
房屋交易因程序
房屋交易因程序不当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许多人图方便省事,对于一些程序并未足够的重视从而影响到了交易的结果,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需要哪些程序呢?当事人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又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买卖需要哪些程序在......
·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务处理中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
·
请问起诉离婚的手续和费用多少钱
请问起诉离婚的手续和费用多少钱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起诉离婚的手续和费用多少钱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
·
计件制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
计件制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计件工资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律师团
南京律师团队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公司法、婚姻继承、劳动争......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2号位置导航:地铁3号......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公司想要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有时候一个人力量很薄弱,无法拿出那么多现金,这时候需要进行......
·
广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项目有哪些
广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项目有哪些?一、土方挖运工程预算定额项目土方挖运预算定额分类有:沟槽土方开挖定额、渠道土方开挖定额、柱坑土方开挖定额、竖井土方开挖定额、一般土方开挖定额、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输各节,适用于三类土。二......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怎么算?经济适用房是我国政府的一个特殊的政策性住房,和商品房是不同的。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2001年买的农村房屋没过户,现在要拆迁
·
离婚时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一个小孩,女方可以向
·
我去和丈夫协议离婚了,孩子我抚养,离婚协议书上当时就写如果男方按时付抚养费时女方
·
你好!我想请个律师!
·
工伤死亡劳动合同终止有无补偿
·
房屋拆迁,你好我是简阳的我家房屋拆迁了6年现在拆迁办让我们去拿房了关于超平方面积
·
如果孩子的父亲*博欠的信誉卡,成了黑户,对孩子以后上学有影响吗,妻子有义务给他还这比钱吗
·
您好,我装修店面,给装修的人xx转了一万八,装修期间,装修的人没有完成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