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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拘留所可以带什么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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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拘留
的程序是怎样的
拘留
所可以带什么进去
一、
拘留
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
拘留
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
拘留
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
拘留
证》。检察机关
拘留
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
拘留
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
拘留
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
拘留
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
拘留
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
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
拘留
证》,向被
拘留
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
拘留
。然后责令被
拘留
人在
拘留
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
拘留
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
拘留
证上注明。
二、
拘留
所可以带什么进去
《
拘留
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
拘留
所收拘被
拘留
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
拘留
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
拘留
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拘留
所民警应当与被
拘留
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
拘留
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
拘留
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
拘留
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
拘留
所民警和被
拘留
人共同签名确认。发现被
拘留
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
拘留
所应当填写被
拘留
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
拘留
人、
拘留
所和
拘留
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
拘留
所民警和被
拘留
人共同签名确认,经
拘留
所领导批准后移交
拘留
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拘留
所收拘被
拘留
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
拘留
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
《
拘留
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 ,
拘留
所应当建立被
拘留
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
拘留
人财物。为被
拘留
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
所对被
拘留
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
拘留
人,现金由
拘留
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
拘留
所统一保管。
因此,简单概括下
拘留
所是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比如换洗的内衣,袜子,洗漱用品等,非生活必需用品不予接受或者由
拘留
所统一保管。
三、
拘留
的分类
1、行政
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
行政处罚
的一种。治安
拘留
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
拘留
所执行;对
拘留
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
拘留
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司法
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
拘留
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
拘留
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
拘留
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
拘留
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
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
拘留
,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3、刑事
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
拘留
的人,应当在
拘留
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
拘留
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
拘留
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
拘留
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
拘留
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
拘留
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
拘留
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
拘留
最长时限为30天。
以上内容是我们为您精心整理编辑的,希望各位通过阅读本篇,能够大致了解
拘留
的分类和
拘留
的程序。
拘留
所可以带什么进去?一般是可以带一些简单的生活必需品,不过再进去前是要经过的一定的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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