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
  
  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已变得经越来越常见,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一般是由我们所投保的别的车险的保险公司代为收取。那么你知道交强险条款是怎样的吗?它的赔偿限额是多少呢?请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强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定义
  
  
  第四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肇事逃逸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三条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
  
  第十五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六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变更终止
  
  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交强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交强险条款,首先交强险的被保险人必须必须是合法驾驶人,而受害人则不包括则不包括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其次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万,财产损失限额2千,若被保险人无责任则赔偿更少。同时,驾驶人没有驾照、醉酒、逃逸或是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不予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么?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事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根据法院提......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一、并购贷款交易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规定一、广州车船税怎么交(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综合申报表》2份。(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保护,是指在授予专利权后,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将发明投入商业生产、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介入或者提起诉讼,对专利权进行保护。专利保护范围: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1.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


·关于名誉侵权
      《民法典》中,人格权编,对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保护。其中比较复杂和难以把握和认定的是侵犯名誉权纠纷问题。我们从“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


·构成抢劫罪能不能缓刑 抢劫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我们发现公民在被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其实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往往都是作出了缓刑的判决,此时就意味着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很有利的一种刑罚制度。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的,那么抢劫罪能不能缓刑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第二条:“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


·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推出的限房政策其实并没有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
      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推出的限房政策其实并没有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房价的增长问题。其实关于限购的政策,在短期之内是很难体现出成效的。对一些有条件的人来说,自己如果要购买二套房的话,由于受到国家限房政策的影响,在首付比例上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


·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作出判决
      当今社会,由于夫妻在离婚时往往很难在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协商一致,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起诉离婚,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起诉离婚要多久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作出判......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依法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南京职务侵占罪律师
    南京职务侵占罪律师从事公司企业犯罪案件,在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的辩护,处理职务侵占犯......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裁判规则17条
      1.离婚后一方同意将离婚协议中归己一方所有的房产给另一方的,在房产未经......


·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一、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合同法对于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入职一年半被公司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是否可以加薪?再入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由于该合同一般不是现拟定的,......
    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一、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一)、刑事责任能力辩护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找一位赣榆县律师
·投资朋友款25万
·雇佣出租车搬运重物,搬运时司机用重物将自己砸伤,据说
·在厂干临时工,于元月三十一日,包,掉下来把我小腿骨折了,他只
·姚律师,我有事建设工程协议纠纷想请你代理,我是上海人,你什么
·下步该怎么做,在一个公司呆了四年不签合同不上保险下步该怎么做
·房产层高,净高,质量问题
·孩子,学校念书,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