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人防工程能抵押吗

首页>>法律知识

    人防工程能抵押吗?为什么?如今,工程抵押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了,也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知道,一般工程为获得资金进行工程的后期建造,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抵押贷款的。那么人防工程和一般工程有很大的不同,那人防工程能抵押吗?下面由律师265我们来为您做一个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在建工程能抵押吗
  《担保法》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确立了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进行了明确,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二、人防工程能抵押吗
  要知道人防工程是否能抵押,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人防工程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城市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战略地位,可想而知,其产权是绝对不能归私人所有的,至少目前私人伤不能取得人防工程的产权。人防工程是国有资产,目前我国人防工程产权问题,理论界有争论,事实上也存在争论,在国家还没有正式的关于人防工程产权界定。现在,人防工程是不能够抵押的。阅读本文之后,相信您已经不再有“人防工程能抵押吗”这个疑问了。人防工程和一般工程不同,一般工程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可抵押,而人防工程因其功能的特殊性,具有很重要的战略地位,所以作为国家资产,目前是不能够抵押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行并购贷款不得用于短期投资的相关规定
      工行并购贷款不得用于短期投资的相关规定众所周知,并购贷款是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的在并购活动中用于支付股权对价款项的贷款。并购贷款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在《......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根据《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的规定:“(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符合劳动合......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公司或企业良好的运作,在招录员工成为正式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所以在生活中也会出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论是什么?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无论是什么工程,在完工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的。在验收工程时,一般会先验收子工程,围墙工程是房屋等建筑......


·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


·在我国分地时发土地使用证吗
      在我国分地时发土地使用证吗对土地的改革和使用是国家发展的重要部分,也是公民生活和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其实只要涉及到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就必须要有土地使用证才可以。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自己用地的时候的相关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


·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的该项规定,很显然是指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里“或者......


·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
      涉外婚姻的办理流程其实和国内婚姻办理流程差不多,只不过提交的资料要多一些。当然,有的涉外婚姻还会采取公证,那么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


·从之前文章的介绍中我们得知,小产权房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但由
      从之前文章的介绍中我们得知,小产权房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但由于价格低廉,因此近年来受到了人们的追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小产权房能不能转让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小产权房能不能转让?小产权房是相对商品房而言。也就是......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诉和自诉并存的刑事追诉制度,对于公诉案件来说,犯罪嫌疑人单独作案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说明尚未破案,虽然按照法律规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因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案件不会移送到人......


·在我国,不同的房产具体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这点在最初竞拍土地
      在我国,不同的房产具体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这点在最初竞拍土地的时候就会确定。但现实中,由于住宅的水电气都是比商业用房的水电气便宜,因此有的人就购买住宅要改为商用办公,那对于这样住改商的行为在我国是否合法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邻居住......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桐庐县看守所
    浙江省桐庐县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君山村梓芳坞,从桐君山往坞泥口方向2、......


·石斌律师代理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程序维权成功
      石斌律师代理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程序维权成功......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享受几天的年休假,可是这几天假期是否有工资呢,如果有的话,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带薪年休假的工资怎么计算?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带薪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江苏省抢夺罪量刑标准
      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抢夺罪的犯罪主体。实践中,一旦确定构成抢夺罪的,就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江苏省关于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1、根据抢夺犯罪涉案数额,在下......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现在,随着各种事故的频繁发生,甚至某些事故造成当事人的死亡,这就涉及到死亡赔偿款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赔偿款的分配问题,现在很多家庭因为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引起了很大的矛盾,如果当事人未婚未育还相对简单,如已婚已育则涉及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能拒绝上班 要回工资吗?
·当地村干部强占我租用虾塘我们该怎么办?
·女人到外面受到别的男人威胁怎样解决
·本人在银行和网上贷款总额230万左右,包含信用卡、信用贷款、
·淘买家售后维权问题,手机使用10天左右出现了问题和卖家反映
·我现在处于婚姻家庭矛盾,还有财产问题想请求你的帮助
·我户籍在沫河口,现在住在蚌埠,老公出轨,我想离婚,他不愿意,
·分房票,你好我有120平平房想分成两个房照怎么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