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

首页>>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想解除租房协议。那么,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必须都同意解除合同,才能导致合同被解除。因此,协议解除本身就意味着双方解除,而不是单方解除。
  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那么,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有哪些呢?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如何单方面解除租房协议?
  单方面解除租房协议,一方面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另一方面还必须要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根据法定解除条件决定解除租房协议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租房协议在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是,如果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的,那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会判决合同能不能解除。
  当事人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要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否则不但不能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反倒会导致自己要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房产公证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在对房产进行处分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办理一个公证,而进行房产公证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并不是必须的,但办理一个公证也是有一定好处、作用的。......


·《民法典》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1、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此时最好将约定的内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此时最好将约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不过提醒各位的是,签房屋租赁协议也有一些需......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商品房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而在实际购买的时候,无论选择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否......


·现在劳动者在领到工资前,会受到一张工资条,工资条上显示了这个
      现在劳动者在领到工资前,会受到一张工资条,工资条上显示了这个月工资组成部分和最后可以拿到多少工资,其中有一项是岗位工资,那么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权利......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就必须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满足条件则就可以取得专利权。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取得专利权呢?申请专利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专利权何时获得发明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初......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一、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的利息部分无效......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关于离婚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对子女、财产、债务等双方达成一致,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不必到法院诉讼。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或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等存在争议的,如协商不成,仍需到法院起诉离婚。但诉讼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委托合同的法律定义
      依《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可以是一项或者是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可以采用口头......


·非法经营罪最多判刑多少年,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我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营。如果构成犯罪的,就要受到处罚。那我国对非法经营罪最多判刑多少年?以下是具体介绍。一、非法经营罪最......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公路是我们每天出行都会经过的,公路的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及我们的生命。所以,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就变的尤为重要。那么,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质......


·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
      事实婚姻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但没有取得结婚证,而且其他人认为他们是夫妻的。现代社会还是经常看见的,但是事实婚姻认定是有条件,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1、男女双方的同......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镇江讨债
    镇江讨债律师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揭牌成立
      2019年12月6日,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揭牌。南京海事......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由于房价的上涨,使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屋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然而这些类型的房屋除了在价格上有共同的优势外,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的,那其中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呢?我......


·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无论是生意场上,还是邻里、朋友、亲戚之间,借款是经常发生的。一般情况是你来我往,您和气生财,却也有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耍赖不还。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下面,网站的我们为你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当欠款要不回来......


·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由于房产在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要是卖方有一房多卖的情况,最终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仅仅只有一个买家。这种情况下其余买家就可以要求卖家进行违约赔偿。那现实中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父亲煤矿工人下井期间被工具所伤,神经受损得病好多没有查到什么病今才得知什么病,这个病尚未有明
·检察院要求核实我证言怎么回事,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是以结婚登记那天为准,还是以举行婚礼那天为准?
·明天到你事务所善谈我儿子夫妻离婚带请律师一事,有时间吗。
·老师,交通事故,造成尾椎骨错位,病休11个月,保险公司应赔多
·民间借贷下一步该怎么办?
·请求相关法律咨询:惠州区出租屋能不能用来做临时住宿的? 相当于旅馆?
·产妇子宫破裂,得到多少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