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首页>>法律知识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一、房屋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二、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三、法律规定
  检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前文已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没有涉及抵押问题,而仅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适用这一条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另外两条所规定的情形,只是针对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房屋所有权人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不能是空中楼阁,所以,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
   四、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五、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义务
  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上述可知,房屋抵押进行的前提是,房屋必须有土地权力基础,土地使有权也是一起抵押。同时房屋抵押人虽然享有很多权利,可以处分、出租房屋,但是同时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不能使房屋的价值少于担保价值。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具体要求是什么?
      婚姻的到来总是伴随着买房问题。根据新婚姻法的出台,新婚夫妻的买房要求有了变化。与从前的婚姻法不再相同。买房问题往往会成为新婚夫妻的难题婚姻法要求不断变......


·起诉离婚房子拆迁款能动吗?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出现裂痕,无法修复的时候就有可能走上离婚这一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有时候,一方起诉离婚的时候,房子正好......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开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规定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地方,因为政府规划和地区发展,会对当地居民的住房进行征收并做相应补偿。那么,居民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有很多具体事......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有哪些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有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方法一、关注拆迁项目程序上的合法性。所有的征地活动,不论是新增地还是存量地的征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执行,因此,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审计实施过程中首先检查前期包括土地转用的方案、申报、批准等关键......


·2023年南京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进行生活,而对于另一方来讲不能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免除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抚养义务。虽然我们知道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具体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呢?有的人就搞不清楚了,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劳动合同法哺乳假多久,有哪些规定?
      在一个公司中,我们都知道职工有很多人,当然其中的女职工也会有担任重要的职位,相比男职工,女职工是有比较多的优待的,比如孕期,产假,哺乳假等,清楚这些假期政策可以让我们合理安排好工作与生活的时间,所以我们今天要知道的是在劳动合同法哺乳假多久,......


·帮人干活受伤了或者把别人弄伤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法释〔2012〕7号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仪征市看守所
    仪征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新河路129号,是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一级看守所。......


·交通事故律师: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除了增发股票,向银行贷款外,上市公......
    著作权的使用和保护的内容是什么?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
·大连醉驾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6月19日我们村主任以河道边修路为由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
·我被偷了几万块钱应该怎么处理
·我的案子进入执行阶段了,但是执行不到锒欹。债务人躲着不见面,
·50岁女性被打伤,对方不管不问,派出所不给出结果也不执行,被
·因龄原因辞退有什么标志,而且工厂没交保险
·是适用招投标法还是拍卖法?
·你好陈律师,你们单位一个王律师特别好
·我想看看判刑了没?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