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一、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提起
劳动仲裁
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
管辖
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
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投诉有关部门是非常重要的。企业有违背《劳动法》做法的地方很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各个区县局里都有劳动监察处可以进行投诉,同时,如果双方有争议,也有相应的仲裁庭进行裁决。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是专门有条令规定的。
争议的当事人规定: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它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
争议地点规定:
第七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
管辖
时,应当移送有
管辖
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
管辖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
管辖
。
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
管辖
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程序:
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四)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五)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六)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八)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通过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一般的劳动争议都是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的。实践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是不发加班费等原因,而与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作为劳动者,您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
劳动仲裁
时,如果您对诸如举证等程序有不了解的地方,要及时向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申请
劳动仲裁
并不是件多难的事情,关键在于,在决定申请之前,一定要尽可能地掌握证据,包括自己的工资条,报销发票凭据,等,都尽可能地保留。一旦仲裁失败,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由于法律中规定劳动纠纷是仲裁前置,因此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而且是必须经过了仲裁之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是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实际处理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
·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处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最长时效为1年,但此时是由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时候,规定的时效才会是这么长。不过现实中也是会......
·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得癌症。而此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解雇患癌职工,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一般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称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因为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要想解除这样的劳动者合同,也是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
·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资金;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
实习期可以辞职吗 约定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实习期可以辞职吗约定实习期应注意什么当今社会,您都鼓励在校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寒暑假去一些公司实习,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能力。但是有的大学生就有疑惑,如果我在实习期间发现自己不适合目前的工作,我是否可以辞职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
·
没结婚证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一起生活,却没有领取结婚证,原因各种各样,他们同居后有可能又会分开,此时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没结婚证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没有结婚证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但是也可以分割同居财产,根据法律......
·
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
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获刑?都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民族的希望。所以对于危害孩子成长的隐患必须杜绝。可是在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常常会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了众多家长的质疑。那么,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获刑?我们下面会为您解答。一、校车的......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
·
童工工伤10级怎么赔偿?
在我国,年龄在16岁以下的工人属于童工,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和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但是还是有企业因为贪图利益节省成本,从而雇佣童工。工作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有意外发生,导致产生工伤等,那么童工工伤10级怎么赔偿?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
沥青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沥青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沥青是一种被广泛用于路面施工工程中的材料,它以结实耐用著称,同时,沥青路面对车辆的磨损也比路面来得小,可以算是一种较为高级的路面了。沥青路面的施工也是由专业的承包公司进行的,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则可以有效地保障......
·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不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要是夫妻无法就离婚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来判决离婚了。而此时并不是说,只要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就会判决夫妻离婚。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我国《民法典》(202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常熟市看守所
江苏省常熟市看守所位于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占地面积142亩,简称“常熟市.........
·
托人找关系打点,能否要求返还费用
基本案情2019年11月份,张X因醉酒驾驶被查获,取保候审期间,原告向被告......
·
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就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也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因此会出现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
·
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下,离婚诉讼时有发生。其中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又尤为重要,而现实中不少当事人却不是很了解离婚诉讼的程序。那么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正确了解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有利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作息详细解答。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
·
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
离婚时,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多分财产或者使对方少分财产,可能会实施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这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重大威胁。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行驶中感觉方向盘偏向,便停在应急车道,打开双闪后下车检查(没有放警示牌),没
·
离婚房产以及财产转移问题
·
自杀在旅社后旅社是否有法律责
·
外籍人员向我借款,并写有借条,目前期限过了,借款人迟迟不还款
·
车祸,因无能力自付医药费和赔偿金
·
张掖市救助管理站不经过我的同意,没有我的签字。可以给我办理救
·
这算偷窃吗,前几天我朋友去金店换东西
·
胡律师,在网上看到你们律所代理了xx和上海xx食品科技公司加盟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