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首页
>>
法律知识
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迎来了绝无仅有的制高点。人们越来越热衷于买房,因此,房地产公司也是转的盆满钵满。然而,一般来说,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保证房屋建筑的顺利完成,这就涉及到融资的知识。那么,房地产公司融资计划书怎么写呢?
一、公司介绍
1、公司简介
成立的时间、注册资本金、公司宗旨与战略、主要产品等
2、公司现状
资本结构、净资产、总资产、年报或者其他有助于投资者认识你的公司的有关参考资料
3、股东实力
4、历史业绩
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以前做过什么项目,经营业绩如何,都是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如果一个企业的开发经验丰富,那么对于其执行能力就会得到承认。
5、资信程度
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工商、税务等部门评定的各种奖励,或者其他取得的荣誉,
6、董事会决议
对于需要融资的项目,必须经过公司决策层的同意。
二、项目分析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物业类型、工程进度等
2、项目来历
项目来历是指项目的来龙去脉,项目的上家是谁,怎么得到的项目,是否有遗留问题,是如何解决的等情况
3、证件状况文件
项目是否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和销售许可证等五证的情况。需要复印件。
4、资金投入
自有资金的数额、投入的比例、其他资金来源及所占比例、建筑商垫资情况、预计收到预售款等情况等,方便了解项目的资金状况。
5、市场定位
指项目的市场定位,包括项目的物业类型、档次、项目的目标客户群等
6、建造的过程和保证
项目的建筑安装过程,如何得到保障可以如期完工。而不会耽误工期,不会导致项目无法按期交付使用。
三、市场分析
1、地方宏观经济分析
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受到地方经济的影响比较大。而表征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指标等数据和经济发展的定性说明等需在本部分体现。
2、房地产市场的分析
房地产市场的分析比较复杂,而且说明起来可繁可简。简单说需要定性分析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平均价格,各种类型房地产的目标客户群等。复杂些说明则需要在时间数轴上表征价格的走势波动,但是,因为很多地区没有进行常规的价格跟踪,所以,严格数据的分析很难完成,但是可以通过典型项目的分析来代替。
3、竞争对手和可比较案例
分析现有的几个类似项目的规划、价格、销售进度、目标客户群等,同时,也需要罗列一些未来可能进入市场竞争的对手项目情况,以及未来的市场供应量等情况
4、未来市场预测及影响因素
未来的市场预测很难预料,但是可以通过市场的周期的方法和重点因素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做出预测。
四、管理团队
1、人员构成
公司主要团队的组成人员的名单,工作的经历和特点。如果一个团队有足够多经验丰富的人员,则会对投资的安全有很大的保障。
2、组织结构
企业内部的部门设置、内部的人员关系、公司文化等都可以进行说明。
3、管理规范性
管理制度,管理结构等的评价
4、重大事项
对于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财务计划
一个好的财务计划,对于评估项目所需资金非常关键,如果财务计划准备的不好,会给投资者以企业管理者缺乏经验的印象,降低对企业的评价。本部分一般包括对投资计划的财务假设,以及对未来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预测。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等内容。
其中,对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和流动性要求较高。
六、融资方案的设计
1、融资方式
(1)股权融资方式(注:股权和债权方式是两种最主要的方式,但是,还有很多不是某一种方式所能解决的,而是几种方式在不同的时间段的组合
这部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否能够取得资金,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融资方案解决各方的利益分配关系。)
方式:融资方式将以融资方(包括项目在内)的股权进行抵押借款
这种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拥有能产生较高收益项目的公司,协助融资人快速成长,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管理者回购等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操作步骤: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
A、对融资方的债务债权进行核查确认
B、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确定股权比例、确定退出时间、确定管理者回购方式、确定再融资资金数量及时间、确定管理上的监控方式、确定协助义务。
C、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债权融资方式
方式:投融资双方签定借贷合同进行融资,确定相应固定利率和收回贷款的期限。
(3)债转股的融资方式
投融资双方开始以借贷关系进行融资,投资方在借贷期间内或借贷期结束时,按相应的比例折算成相应的股份。
根据上文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地产融资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到底包含了什么,在写就的时候又应该注意什么方面和事项。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详细解答和分析。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今土地征收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一般国家用于项目建设等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但是都有一定的补偿包括土地上的附着物。珠海地区多......
·
随着各省市限购政策的出台以后,其实在我国一大部分地区购买二套
随着各省市限购政策的出台以后,其实在我国一大部分地区购买二套房的话,那么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通常情况下会比较高。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省市的二套房比例都是一样的......
·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那么这个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被征地人来......
·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
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开始,期限是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1997年开始,期限是30年,以此推算第三轮土地承包应该在2027年开始,那么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呢......
·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出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有人来实际承担事故责任的,通常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比例,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究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具体承担主体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者......
·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作为肇事的一方,需要结合对此次事故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然而,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下,具体的赔偿与造成伤残的赔偿不一样。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怎么赔偿吧。一、交通事故造成......
·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自从上个世纪我国土地改革后,我国就一直实行着土地国有化的策略,国家拥有所有权,国民拥有使用权。在法律中,有着集体土地使用权这一条例,它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集体土地享......
·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要赔偿哪些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要赔偿哪些生活中必定牵涉财产问题,如果我们家里的一个照相机被摔坏了,您第一反应就是按原价赔偿,那么当自己人身收到损害时,是否该受到赔偿,赔偿的金额是多少?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
·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是否应用来偿还受害人生前债务?
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
·
起诉离婚一审前可以不调解直接离婚吗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话,表明当中有一方是已经下了决心要和对方进行离婚的,所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为了争取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当然,离婚是自己最终要达到的目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起诉离婚一审前......
·
著作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著作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著作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任何未经著作权所有人允许使用作品的行为都侵犯了著作权。著作权需要登记才能发挥作用,在登记著作权时会因为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需要解决这些纠纷才能进行登记,著作权登记合同......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南京合同债务律师
南京合同债务律师处理南京合同债务纠纷,承办买卖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公司股权与......
·
王律师成功辩护贩卖毒品罪案例--多次贩毒且现场挡获获轻判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川0121刑初13号公诉机关四......
·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常会遇见企业无法经营等原因将其转让,在进行企业转让的时候,相关人员必须要处理债权债务的问题。债权债务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呢?......
·
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
有的单位为了节省人工成本,而针对一些特殊的岗位选择聘请临时工。临时工是与正式工相对的,通常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那要是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临时工可以认......
·
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一般都会聘请律师来为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那么在案件审理前后,为了更好的了解案情和具体的证据细节等,律师和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当事人见面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但是一般会见犯罪嫌疑人也是要依照法律规定,那么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公司把办公室吊顶以每平48元包工包料给李,李以每平41元转给
·
,送一条裤子。结果买回来,根
·
开车撞人,人在抢救两天后死亡,如何处罚
·
你好8的时候我爸过了一套房子给我房子在我名下但是后来让我签了个协议还不让我看只让我签字就好内容
·
因病去世了,继承公证
·
201815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并且要求停缴社为避免断缴准2月自行缴可是公司
·
我和聚优铺网店签了一份合同,当时他说帮我一个月内把摊位租出,
·
悔婚,聘金彩礼能退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