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们知道,总是有很多不负责任的人的,遗弃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在很多时候,遗弃的行为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遗弃罪。那么,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怎样才算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
离婚
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
离婚
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二、遗弃罪要判刑吗
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的话,则一般是以遗弃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可见,遗弃罪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具体判刑多少,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但是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
相信您看了之后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遗弃行为要构成遗弃罪是要满足一些条件的,要注意遗弃的行为不仅在道德上不不对的,在法律上也是违法的,希望您都能够尊老爱幼。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重大飞行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不同于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飞机的运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飞机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作为重要的远距离交通工具。航......
·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包括哪些
拘役与有期徒刑同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自由刑,并且都有一定的刑期限制,当然法律规定的具体刑期是不同的。除此之外,拘役和有期徒刑还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
·
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一类犯罪,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侵占单位的财产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进行侦查。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职务侵占罪......
·
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
刑罚也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其中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我们知道附加刑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刑罚的主刑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接下......
·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伤事故对工伤职工来说都是第一次遭遇,对工伤认定如何办理、工伤鉴定如何进行、工伤赔偿如何申请等事项一无所知也是比较正常的,因此,工伤职工要获得工伤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必须了解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在取得工伤认定通知书后......
·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
·
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划分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此时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才能根据划分的结果来处理。而此时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就可以确定当事人对事故要承担的赔偿比例。那这种情况下这个赔偿比例是怎么分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册少儿,......
·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一、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
·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处理
在专业机构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看,这个鉴定结论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要是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话,那么此时当事人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1、工伤职......
·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土建工程是先与其他工程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所有工程施工的基础,只有土建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才能有稳固的根基,防止在后期其他工程出现被动影响型质量问题,在土建工程中,每个......
·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信息公开现在已经是各地政府行政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准则,我国公民可以从这些被政府公开的信息中获得自己想要知道的咨询,这些咨询也能为我们以后的行动提供一些信息依据。北京征地信息公开自然有官网上专门发布相关情况,所以......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江宁公司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公司律师在公司债务处理、股东权益、公司重组并购方面具有实践工作经验,......
·
连云港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最新
连云港市市区有看守所、下属县分别有一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如下:连云港......
·
法医鉴定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我国目前对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刑事案件中的轻重伤法医鉴定,必须严格对照此标准作出。审查起诉部门的承办人在将案件提起公诉前,......
·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论秩序。战时激发官兵的斗志,保持部队高昂的士气,是夺取作战胜利的重要条件,也是我军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
·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农村地区的农民拥有的土地要多,不仅拥有宅基地还会拥有耕地林地的,因此每家每户都会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相关法规,对于合法用地的重要凭证,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那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下面就对......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看守所电话号吗
·
我是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人,我的儿子被抓到天津市滨海新区
·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包工头欠我5个月工资共计3万元我现在已经起诉了证据是电话录
·
我前几年借中国银行贷款18万,现在无力还款,有没有什么办法?
·
我是我是医疗纠纷,现在已经到了申请鉴定阶段,需要请医疗律师吗
·
老公出轨要离婚
·
不动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和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有什么区别?其意义和作用有哪/span>
·
诈骗罪如果偿还债主的资金 大约判几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