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

首页>>法律知识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生活中,土地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们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会将划拨得到的土地权进行抵押。但是,可能初次进行抵押的人们不知道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此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详细介绍。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该怎样进行?
  我国处理房产和地产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产和地产基于其物理属性不得不同时处分,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其附属地上建设物一并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常态。1、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区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与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另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没有否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可用于抵押,而是要求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其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必须先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款项,抵押权人才能就剩下的价款优先受偿。本质上,两种做法都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也符合使用权主体不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价值的法理。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是在设定抵押权之时就转变土地使用权形式,还是在实现抵押权时补正瑕疵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法律位阶和现行的司法实务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事后补缴出让金更符合当前的做法。2、一并抵押的批准程序第一、划拨土地使用权与附属建筑物一并设定抵押必须经得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尽管法律、行政法规位阶的规范并无就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则抵押无效的禁止性规范,但划拨土地使用权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6号)第3条规定:“如果建筑物附着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将该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的,对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否则,应认定抵押无效。”第二、土地管理部门的他项权登记即可视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的抵押他项权登记,就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这一点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另行征得有批准的政府批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这一司法解释,已经抵押登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也不应未经批准而被认定为无效。3、抵押权的效力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其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的场合,抵押权人对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这种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抵押权人仅就剩余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所述,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一并抵押的情况。在进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时候,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及规定,准备好所需材料,经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才可以获得抵押权的效力。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在我国,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只有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才能合法的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


·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怎么办?
      征收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怎么办?在我国,只要使用土地就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确保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证也是要根据土地的不同性质而分的。有农民集......


·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吗?一、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要想了解净资产总额就要理解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


·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
      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今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对土地的使用需求越来越大,城镇周边的土地逐渐被开发利用,在开发商们使用土地之前都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征收土地批......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社会中经常会发生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其中包括工作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可以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打投诉电话反映事实,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


·怎样解除无效婚姻 哪些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是必然有效的,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一般在男女中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就会成立无效婚姻。对于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那到底该怎样解除无效婚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情况......


·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报请高检院核准追诉应当以何种方式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了严格的程序限制,即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实践中对此类案件,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启动报请核准追诉的程序,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并以书面方式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内(角奎镇城镇规划区),平均补偿标准:3505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角奎镇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城乡结合部、洛泽河镇、柳溪乡、龙安乡、......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


·强迫卖血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如果出现建设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如果出现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应该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之后再通过正确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由哪认定?工程质量又该如何进行认定?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建设工程质量由......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湖天货运场对面),可以坐公交......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4427947......


·还款协议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还款协议双方的义务有哪些一、还款协议双方的义务有哪些甲乙双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二)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房子本身来说,只要购买了那么就是一辈子归其所有的。现在也有人在投资商铺,那商铺产权一般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我国的刑诉法当中,对好多办案程序都是有着时间上的约束的。在正常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必须在刑诉法当中规定的时间之内办案、审案,除非一些特定情况下,按照刑诉法当中的条款也可以适当的进行延期。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是怎么规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热力管道损坏漏水到其他住户赔偿问题
·新邵太芝庙镇的起诉离婚可以找你吗
·遇见家庭时,他就采取不理我,分开睡等,怎么办,是不是只有离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对象是二婚。我是头婚,结婚三年多了,我
·维权问题,我家经2002年拆迁至今
·单位强行扣工资怎么办,你好
·律师你好,我温州龙湾豪荣车行购车一事咨询一下:我和销售淡定的
·居民楼被恶意破坏该找那些部门维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