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为了降低
离婚
率,国家一直在调整政策,但是作用微乎其微。而且协议
离婚
远远少于诉讼
离婚
的,因为
离婚
的产生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离婚
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
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诉讼与
管辖
离婚
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
管辖
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上述地域
管辖
是
离婚
案件
管辖
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
离婚
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2、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
离婚
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
离婚
协议。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
离婚
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
离婚
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3、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
离婚
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
离婚
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
离婚
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
离婚
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
离婚
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
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
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
离婚
,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
离婚
而又没有法定判决
离婚
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
离婚
诉讼。起诉
离婚
,也就是打官司,肯定需要一定的步骤和流程,这样才会解决好
离婚
。而且法院在审判活动开始前都会进行调解,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宗旨。所以,您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国外办理结婚证,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结婚证书的认证
现在中国公民到国外留学、经商、工作、居住、旅游、移民的越来越多,因此在国外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可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问题就会变得麻烦。如果在国外离婚呢,还需要到国内法院办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认可,无疑还得上法院,两边都花钱,都走诉讼程序,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人力、......
·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离婚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所有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美好,现代人的离婚率是很高的。尽管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但是,婚姻中,孩子是没有错的,如果双方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在抚养费的问题上,还是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而且,我国对于离婚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是有规定的。离......
·
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返还彩礼要注意哪些?
近年来,结婚流行男方给彩礼给女方。关于这彩礼,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因此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确定的,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那么结婚之前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在我们国家,法律上对彩礼并没有一定明确的规定,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
·
组织考试作弊罪中国家考试范围包括那些
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打击在国家考试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那么您知道组织考试作弊罪国家考试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吗?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组织考试作弊罪中国家考试范围包括那些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法院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力与义务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
·
专利权可以申请保全
申请人因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专利权保全,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
·
未注册商标享有的权利和保护
本注册商标指的是权利人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但未将该商标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未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但不受法律保护。与注册商标权相比,它有以下特点:一.不确定性。指权利人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事实上占有了某项商标,但......
·
技术中介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违约责任
一、技术合同委托人的义务: 1、阐明所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性能、技术标准及要求达到的程度; 2、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信息等资料,并说明其来源; 3、支付中介活动经费; 4、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服务的报酬。 二、技术中......
⊙相关内容
·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点看法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点看法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侵权责任特别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问题有新的突破,令人瞩目。但是由于《侵权责任法》对一些问题的规定过于笼统,造成司法实践中的诸多不便。笔者就一些实践中遇......
·
广东省东莞市各级法院和法庭的管辖范围、地址、咨询电话及位置导航
东莞市法院设置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三个基层.,分别是东莞市..法院、第二法院、第三人民法院。三个基层法院下设21个派出人民法庭。各法院、法庭的地址电话信息及管辖范围:东莞市人民法院:·电话:12368·电话:12368......
·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怎样办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房产的分割较为特殊,一般是双方协商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其中一方,而未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则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怎样办过......
·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一、出借人与实际债权人不一致怎么办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
·
申请破产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怕以后还不出来,还是被他说服去了,最近这两天是还款期,电话不接,请问我现在去报警
·
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给了别人有危害吗
·
子女副80岁老写30年前领取子女工资的虚构事件,否则不让老年
·
判定 自动离职,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合同
·
身份证被人冒用担保银行贷款,请问如何申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如上述限价房己交请所有款税后是不是变回商品房的性质一san
·
公司可以不给宿舍个人用品放行单吗
·
父亲生前贷款购房,担保人是其他人,后来以买卖形式卖给我,过世时未还清房贷请问我需
·
青岛监狱的同志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家里亲属于202
·
债务纠纷有工作作业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