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的娱乐活动越来越多,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我们可以在广场看到很多不同人群的活动。娱乐活动一般人数众多,集中在某一区域,因此如果出现事故就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那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
本罪与非罪
1、本罪与一般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即致人死亡的,或|者致多人重伤的;或者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虽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有采取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对该活动的参加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是后果并不严重,属于一般的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不构成本罪,属于行政违法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
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2、本罪与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之间的界限。
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是指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因素,引发的公众活动场所的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本罪与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应当预见到自己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客观上没有履行法定的注意义务,未消除公众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或者致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但是行为人对此无法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无法控制,主观上缺乏过失心理。
此罪与彼罪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对公众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领域。
2、侵犯的具体法益不同。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法益是生产、作业安全。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对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既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生产、作业单位的普通从业人员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
4、客观方面的行为形式不同。本罪主要表现为负有排除公众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的行为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者的人身、财产法益存在着危险性,因而其行为形式是不作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表现为违章生产、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一般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
2、本罪与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对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一般公民、单位负责人或者单位中负有防火责任的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上述是二罪之间的区别,但是我们更应当注意规定两罪之间的联系,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内容包括了公众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消防机构提出改正措施仍然拒绝改正,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涵盖了消防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两者之间是整体法与部分法的关系,构成了法条竞合中的包容竞合,所以当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根据包容竞合的处理原则一—整体法优于部分法,适用本法条,以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论处。
3、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所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即公园、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中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而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司法解释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般在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中伤亡严重的,是要对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将要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我们在无论是举办活动还是参与活动一定要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造成未成年犯罪的社会因素有哪些?
社会上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着犯罪事件,而促使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社会上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很多时候这些未成......·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罪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发现,单位多人都共同参与贪污,构成共同贪污罪。肯定我国法院会对共同贪污的这些犯罪......·
信用卡诈骗从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一些重大的信用卡诈骗案都是由团伙作案,其内部分工非常清晰,有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只要是团伙作案,就有主犯和从犯之分。通常来说,主犯承担的刑事责任更......·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139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对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其中也包括我国的执法机关,当刑事案件在庭审过程当中的时候,作为法院的法官来说,必须是理性......·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制定公司的发展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员工。并且一个优秀的企业,肯定自身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员工的管理既符合情理有切实的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其实都是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下面我们就为......·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明确了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其中就包括婚姻关系消灭的内容。可是对于具体条款,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民法典》宣告死......·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令很多独生子女家庭有了再生一个的想法,都说小孩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社会的发展还得靠这些成长中的孩子们。那么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与计划生育共同实施,如果超生小孩,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又是多少?以下正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社会抚......·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
男方是个无赖不给小孩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当今时代的女性在生活上,经济上和思想上都是相当的独立和开放的。结婚以后如果男方对家庭极其不负责任,对婚姻生活漠不关心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申请向法院提起离婚的。只是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但是男方却以......·
开发商将已出售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不享有抵押权
开发商向银行提供抵押之前,该开发商已将前述案涉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购房者等人已经支付价款并实际占有房屋。银行自认开发商向其提交的抵押物清单载明前述案涉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在房屋被他人占有使用......·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包括哪些方式当前医疗纠纷出现得越来越平凡,医患关系有着越来越复杂的趋势。面对出现的医疗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调解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首选也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才能够使我们的权益最大化?下面我......·
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和维权
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和维权一、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相关内容
·
无锡市看守所
无锡市看守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邮政编码:214151。乘车线路:在惠钱路......
·
金华债权债务律师处理债权债务低风险高效率
律师事务所与社会上追债公司的区别?答:性质上的区别:社会上所谓的讨债公司......
·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要是交通事故符合条件,则允许当事人进行私了,那此时处理的时间相对就是很快的了。但如果是由公安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呢,此时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公安机关交......·
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时间?
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离婚最好是选择协议离婚,节省时间并且程序简便。但是由于会出现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比较复杂也很耗费时间,下文对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离......·
武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出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而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流动人口不言而喻,在武汉工作的人也与日俱增,那么您在外工作,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意外受伤,要获得赔偿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那您知道武汉市工伤鉴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为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