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很多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就会依法维权,那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规定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有相关的规定: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应认定为六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受害者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具体怎么分类
      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具体怎么分类提到工伤,相信劳动者都是避之不及的。但工作中,每天仍有大量工伤事故在发生。而了解工伤事故,就需要先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工......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未到期,且员工没有过错,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我国......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一、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


·非劳动关系用工工伤如何赔偿?
      在用人单位决定聘用劳动者后,一般会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其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经济活动的,故......


·公司外部的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时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连带责任。......


·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


·企业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是公司发展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改制是否成功是一个公司成为一个合格上市发行主体的第一步,也是企业上市成功与否的关键,将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是日后企业股票发行和进行更长远发展的基础。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如何将企......


·民事举证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民事举证中有哪些注意事项民事诉讼当中,承担举证责任的往往是纠纷的当事人,而一般情况下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就需要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格外注意一些事项,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举证、质证。那么民事举证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呢?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


·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想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司法鉴定机构只有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司法鉴定申请书以后,才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这是所有司法鉴定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司法......


·专利转让合同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专利法明确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此,专利权转......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居民通过房产商或中介购买的房屋通常都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就是商业用地。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管是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或是其他用地都有各自的土地使用年限,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商......


·昆山工伤鉴定报名时间是什么?
      大多数劳动者很少接触到工伤鉴定这方面的信息,只有当他们中一些人受了工伤之后才会着急的咨询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当劳动者受到工伤时,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过程中,劳动者要提交申请,经过工伤鉴定部门最后作出工伤鉴定结论。那么昆山工伤鉴定报名时......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江宁离婚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提供婚姻法规、婚姻知识、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监护权等......


·长沙专业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按:借款..生效需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借款合意,二是实际交付借款。同时民事......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境外人员是受境外投......


·非金融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是否受法律保护
      非金融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此种融资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具体融资的行为是否有效、是否受法律保护,应当进行两层审查。第一,应审查是否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第二,还应......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离职时每个人几乎都会碰到的事,工作离职时,一般都会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你知道在离职时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有区别的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弟在浙江温州以涉嫌诈骗被拘留,问问需要走什么程序,该怎么办
·第一次转帐需要交激活费用吗
·我在玻璃加工厂工作,曾经有过敏性皮炎,在这工作期间复发了几次
·你好:村里欠我02年至04年三年的工资没钱给我,08年村集体
·朱律律师我是安徽淮北人,住在淮北市相山区。单位特凿公司,因矿
·陈律师,我今天回田东,想找一个律师代写遗嘱,你可以帮忙安排一
·土地承包权是甲方的,但是1985年开始一直我父母在种和上交田
·我在一公司08一17年没交劳动保险,现在想找回保险,能找回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