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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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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夫妻中的一方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的话,那首先要知道
离婚
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法律中规定,协议
离婚
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离婚
手续,那是否意味着
离婚
起诉也应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
离婚
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
离婚
,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
离婚
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以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为
管辖
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另外,各地法院在级别
管辖
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起诉
离婚
法院会判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
离婚
制度中判决
离婚
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
离婚
纠纷决定是否准予
离婚
、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
离婚
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
离婚
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
离婚
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也就是说起诉
离婚
,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
离婚
,第一次起诉
离婚
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
离婚
的。
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
离婚
,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
离婚
,或者过错方起诉
离婚
,对方不同意
离婚
,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后,过错方又起诉
离婚
,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
离婚
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
离婚
,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如果您不确定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之后再确定
管辖
的法院。当然,起诉
离婚
即使法院受理了
离婚
案件,最终也不是一定就会判决夫妻
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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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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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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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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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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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 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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