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
再审
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
再审
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再审
: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
管辖
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
再审
。
二、
再审
的特点
1、提起
再审
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
再审
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
再审
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它包括了原判决中的证据为伪造、法院没有
管辖
权或审判人员有受贿等情形的,在这些条件下对受害人的审判显然并不公平,因此,上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近亲属都可以提出
再审
申请。
再审
应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
南京独立理财师_南京律师提供专业财富管理规划,财富传承,保证财富安全
如果你的财富有恙,比如,法律与税制困惑、配置麻烦、传承与保全之困等等,......
⊙专业律师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多久开庭?刑事案件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长二个半月,民事案件三个月。而一审法......
·
2023年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贩卖毒品的行为在我国是很恶劣的,同时法律中对这样的行为打击力度也很大。同时《刑法》中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即贩卖毒品罪。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贩毒行为......
·
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一、哪些属于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交通事故如何取证,相关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能仅仅靠当事人的供词,此时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当事人作出的叙述可能都是围绕自己利益的,因此存在较大的主观性。那么处理事故的时候,交通事故如何取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如何取证(一)人证要找目......
·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
·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涉及到诉讼的问题了,有的当事人就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起诉离婚并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那......
·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既遂判多久?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既遂判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
·
工人工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劳动者受伤后,必须首先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在工作场所内受伤的;(二)工作前、工作后在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最后工作时发生意外受伤的......
·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子的,并且也将房子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却是夫妻共同居住使用,同时也是共同还贷的,那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详细解答婚前......
现代社会,法制思维正渐渐成为人们日常思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您遇到争执纠纷时也往往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非从前简单粗暴......
商标无效宣告没收到通知书可以使用吗?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
一、雇佣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
⊙专业律师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 我问下脸部被挠伤还有眼底被打的眼底出血算轻伤吗 谢谢
·
你好,,,我在要债过程当中无意给对方手指头弄伤现在应该怎么处
·
合同建场拆除纠份
·
个体餐饮业法定假日是如何休息和工资是如何结算?
·
民间借贷,法院冻结你的工资前可以不通知你的
·
交通故发生后,如果事故双方协商处理,责任各负。保险公司能正常理赔吗
·
酒驾开车昨法(交通管理法17121是什么?)
·
我父母离婚了,之后买了两套房子(小产权房)都是写的双方名字,如果父亲和其他人结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