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驾驶人开车上路总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出现人伤交通事故,有
首页
>>
法律知识
驾驶人开车上路总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出现人伤
交通事故
,有些时候是驾驶人自己不小心、有时候是行人或机动车违规通行,但无论责任怎样划分,如果驾驶人处理不当,有可能自己的机动车被扣住不放,还要陷入到受伤者无休止的索要赔偿和纠纷处理中,那么,
交通事故
人伤处理技巧是怎样的呢?
交通事故
人伤处理技巧是怎样的?
人伤事故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切记原则如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
交通事故
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调解,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切记,商谈不成回家商量后还可以第二次再谈。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
15、让伤者好好看病。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 出院小结 费用清单 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盖单位印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赔偿和调解是2回事,不要说什么保险赔我就赔。但自己要坚持的原则就是保险支付的我就赔,不支付的绝不给)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0、已方不需要聘请律师,法官问的时候简明扼要。不同意调解希望宣判。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关于
交通事故
人伤处理技巧,一定要按照最合理有效的程序进行处理,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但不能触碰和移动伤者,同时拍摄照片留下证据,在伤者送至医院后不要垫付费用,通知保险公司,与警方和家属约定调解时间,调解时确定责任并在保险公司支付的限额内补偿,调解不成时可以诉讼解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
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总是会通知交管部门就相关的责任进行认定,这样好进行下一步的求偿。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存在交通事故责任......
·
驾驶摩托车本身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饮酒甚至醉酒的话,
驾驶摩托车本身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饮酒甚至醉酒的话,再驾驶摩托车就很容易出事。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应该杜绝。在刑法修订案将醉酒驾驶入刑后,各......
·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当今社会最容易产生民事诉讼的案件,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首次协商都不成,一般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我们都知道,一旦法神交......
·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借款时都会用一些物品来抵押,有时会用自己所属的车辆,当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到了还款期限而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行使车辆留置权,......
·
哪些情况下合同终止
哪些情况下合同终止一、哪些情况下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务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
·
桐乡离婚诉讼费如何缴纳?
对于夫妻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形,可以书写诉状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上交离婚材料的同时,需要预缴纳离婚诉讼费。为了规范诉讼费的缴纳,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桐乡县等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法规的规定进行收取费用,欲在桐乡起诉......
·
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那么您知道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情况......
·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为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统一审判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
·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
·
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有遗弃行为并不代表会构成遗弃罪。在确定对方构成遗弃罪之后,被遗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
什么情况下领取失业金?
1、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第二十二条......
·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婚姻基本上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但是你并不知道你的婚姻是否有效或者在踏入了一段你并不想拥有的婚姻生活,你该怎么做。那么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让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对......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扬州市看守所
扬州市看守所地址:扬州市西郊杨庙镇,故俗称“扬州杨庙看守所”、扬州市...看守所,介......
·
无锡市看守所单向视频会见预约申请
服务对象:无锡市..、第二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即夫妻、父母......
·
何为“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
·
权利解读——复制权
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去掉了“临摹”。临摹,据辞海解释,泛指以名家书画为蓝本,模仿学习。临摹......
·
黑白合同,中标合同无效时如何确定结算根据
1.“黑白合同”通常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其中有一份是中标合同即“白合同”,另一份或多份是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黑合同”。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以及诚信的原则,按......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快递员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邮寄*支61把,铅*1900个(这些都没有邮出去)会判多s
·
在一年前在那边合伙投资经营一家中式块餐,投资了十万,经营三个
·
男友离婚后房子孩子都归他,结婚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
你好,杨律师
·
我土地没确权,被别人强制占用,这xx没办法
·
婚后买房子,婚后买房子,婚后买房子,那房产证还用写2个人的名字吗
·
您好,我之前在无锡市胡埭工业园区里的一家厂里上班,本来是10
·
本人原为石总场79年工作固定工人,后因各种原因9o年停薪留职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