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现实生活当中国我们可能会遇到有人冒用别人的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受到伤害的就是被冒用的一方了,其实自己明明只结一次婚,却无故成为了重婚,那么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不可以撤销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结婚登记瑕疵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从目前使用的特定语境看,主要是指在结婚登记中存在程序违法或欠缺必要形式要件等缺陷。比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
管辖
、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因而,他不属于《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无效婚姻以及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情形,故不能申请法院直接撤销该婚姻关系。另外,《婚姻登记条例》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并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撤销其婚姻登记,故,适用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得到授权行使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仅被授权对胁迫结婚的,依当事人的申请行使撤销婚姻的职责。而依法理,行政机关要行使某项权能和职责,必须要经过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结婚登记中的瑕疵,应当区别是重大瑕疵还是一般瑕疵,对于存在一般瑕疵能够通过补正等方式解决的,不轻易否定结婚登记的效力。对要求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审查尤其是身份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是婚姻登记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按照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规则,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尚且可以撤销,而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竟是虚假的话则更有适用撤销规定的理由。该“婚姻”不是可撤销的婚姻,但该登记却是可撤销的婚姻登记,撤销了登记自然达到了消灭这种“婚姻关系”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05年曾作出《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指出婚姻关系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且不能证明婚姻登记系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可以对该婚姻登记提起诉讼要求依法予以撤销。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与当事人虽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但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进行婚姻登记的性质是一样的,因为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是否真实,要求结婚是否是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愿;而利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结婚,本身就带有欺骗的性质,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并按目的解释规则判决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登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综上所述,针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不可以撤销这一问题,其实您只需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就是,婚姻效力具有瑕疵情形当中的无效婚姻情形到底是哪些,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完全不用行政复议撤销。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怎样的
婚姻从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从男女结婚、生子,到感情不和而离婚,这些方方面面都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而为了正确处理这些纠纷,建设和谐社会,我国在制定了婚姻......
·
新婚姻法离婚条例是什么?
离婚问题困扰着很多结婚的夫妻,解决的过程中难以平衡双反高的利益。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候需要去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去哪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来......
·
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要从哪方面入手
很多夫妻会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的问题而争论不休,其实这样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孩子也是自己的,在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自然还是想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
·
离异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近些年来,爱情的保鲜时间越来越短,有些通过寻找新的激情让感情延续,但有些却走向婚姻的尽头,最终离婚,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以及另一方支......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但是都属于夫妻财产中的一部分。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作出认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
·
孩子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一、抚养权情况(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
·
诉讼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光从名字上面就可以知道,这需要打离婚官司,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而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的,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诉讼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诉讼离......
·
盗窃罪时效是多久,盗窃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盗窃罪虽然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但是犯罪分子构成盗窃罪后,由于某些原因没有被处罚,那么他的犯罪行为在经过了一定的时效之后,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了。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供您阅读。一、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盗窃罪是......
·
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不管是购买民用住宅或者是商品房,我们都知道房子房屋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70年。如果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或者是原本的房子因为土地使用权满了想转让或者是买卖二手房这个流程该怎么走,下面我们将为你解惑答疑......
·
逮捕是否保释,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吗
逮捕是刑事诉讼当中强度最大的一种强制措施,往往针对那些比较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那么逮捕是否保释呢?这是很多被采取逮捕措施后的嫌疑人最关心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一、逮捕是否保释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
·
儿童交通意外怎么赔偿?
儿童交通意外怎么赔偿?一、儿童交通意外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
·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相关内容
·
阜宁县看守所
盐城市阜宁县看守所位于阜宁县新沟镇中心村五组,盐城市“涉艾”艾滋病特殊监区也设在......
·
南京海事法院积极对接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推进海事司法多维度协作建设
南京海事法院积极对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推进海......
·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货款是第几?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货款是第几?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公司已破产,......
·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大家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直强调您一定要针对二手房的相关重要证件进行过目,而且必须确保证件的所有来源都是合法的。除了房产证以外,土地使用证也是比较重要的,土地使用证肯定会进行过户的,在过户的过程当中就必须交了一些税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二手房......
·
企业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有征地,基本上就会有拆迁,有拆迁,就会有补偿。企业拆迁的过程中,需要搬迁设备、重新安置员工、另选厂址等等,因此政府需要在多个方面对企业拆迁进行补偿。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企业拆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一、拆迁......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接手一个旅馆,我想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san
·
南京454医院的神经营养制剂鞘内注射术是违规的治疗技术
·
你好,我叫代驾姚司机出了事故,第三方三轮车逃逸,有报交警,报
·
江边施工,钱江龙殷今晚打开。饭后想征得保安同意进去散步。不想
·
我有一个借款纠纷案件需要委托代理,因病失去语言表达能力,只能
·
合同未到期工资可以不给嘛?
·
孟律师你好!打扰了!我和现任是分居五年了,也没有任何联系,也
·
在监狱服刑,爷爷奶奶已故,父亲去世,母亲离婚,只剩一个姑父吴宜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