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未成年孩子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在父母
离婚
的情况下,由于双方日后不会共同生活在一起,此时孩子也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自然另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在不能实际照顾子女的情况下可以支付抚养费。那我国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在夫妻双方
离婚
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一个最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
离婚
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免除吗,免除的条件是什么?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就算是父母
离婚
后也不能随意免除。如果有的父母为免除子女抚养费而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就构成了遗弃,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然而考虑到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自己的自身经济状况无法支付法律所规定的子女抚养费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免除孩子的抚养费。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很多时候需要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都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就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来计算。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向女方家支付的。但是男女双方结不成婚或者很快离婚的,就可能导致彩礼纠纷。但实践中也不是任何情况下彩礼都要返还。那离婚时,......
·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男女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办理了结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但有的情况下,可能他们之间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婚姻撤销......
·
前夫离婚不想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这个复杂的时代,不少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而有小孩的家庭在离婚后,败方对小孩有抚养费的义务,但是也不乏有的人不想出这些费用,对于这种离婚不想出抚......
·
究竟告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那就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然的话很难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而在告重婚罪的时候,就需要自诉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不然最......
·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的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导致被侵权人车辆受损的,如果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医疗纠纷官司多长时间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官司多长时间是怎样的一、打医疗纠纷官司的诉讼技巧医疗纠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争议很大。我们认为,医疗纠纷是指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方发生的争执。其特点是:1、存在于诊疗过......
·
买了东西可以退吗?
根据《民法典》第632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条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买受人解除一物不影响数物的解除。在标的物为数......
·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变更、追加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
·
财产保全查封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
·
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
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辆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当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伤,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交......
·
该怎样审核二手房的产权
对于大多数的工薪族而言,想要在重点区域购置新房,资金超过所能承受的范围,此时,购买一套同区域内的二手房就成为普通上班族群体的最佳选择。那么,看中房子之后,该怎样审核二手房的产权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该怎......
·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建筑工程是近几十年来利润空间比较大的一个行业,有利润势必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竞争,这其中就不排除有些人为了利润不择手段,瞒天过海,钻各种空子。为了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将自身可能遇到的风险降到最低,在开始的......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南京房产合同律师
南京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专业代理房地产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案件,提供建筑房地产合同法领......
·
姚强律师历经劳动仲裁诉讼三程序,终为劳动者维权成功
案情介绍:申请人(上诉人)钟某从2007年4月起入职被申请人株洲家某有......
·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
在我国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吗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离婚方式的选择,可以有两种方式都是法院支持的。一是向法院诉讼,第二种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进行离婚。一般来说,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比较多的,协议离婚的话,应当会有一份离婚协议书。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协议民政局......
·
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
很多新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选择出资购买房产的。对于这样的房产,有的情况下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而多数情况下则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夫妻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呢?这是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后买房离......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房子是公产房,我大伯的女儿以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把房产证取走了,这个官司我们需要怎
·
军人在复退时未办理任何手续,滞留期间工资如何认定!
·
单位临时工 转正问题,我父亲在学校从建校开始(1985年)就在学校从事校内水电
·
您好 我现在在你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今天怎么没人的
·
你好吴律师,我看您曾打过杭州顺晶投资有限公司房屋违约的案子,
·
A:的是借款方面的问题。一朋友借了4万,了,一直忽悠请问我要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讨还
·
这个房产怎么处理,我姐姐的公公过世之前有遗嘱
·
关于临时工的问题,临时工在卸货时受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