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出质人在股份质押合同中只负有出质义务,而不享有任何相对应的权利;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对出质人不负任何相对应的义务。出质人即使代为履行主债务获得追偿权,也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
(二)补充性。出质人对主债务的履行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主债务不履行。若主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或者主债务人已经开始履行时,质权人无权变卖、转让出质人的股份实现自己的债权。
(三)从属性。股份质押合同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前提,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随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而消灭。
(四)优先受偿性。债权人在其债权上设定质押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和财产利益的安全。因这种对债权保障的设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优先于未质押的受清偿。
(五)记名性。订立股份质押合同必须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花名册,自记载之日起生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合同的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二、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纠纷中质权的实现
(一)无效股份质押合同的处理。 无效股份质押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无权对出质人的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且还应将股份返还给出质人,使之恢复到原来的财产状态。因无效股份质押合同造成 的经济损失,则应根据过错原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效股份质押合同纠纷的处理。
1、债务履行期满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将出资说明书交还出资人,质权人还应向公司说明情况,公司应将股东花名册上记载的有关质押事宜注销,质权消灭。
2、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的债权未受清偿的,则以股份质押权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但我国《担保法》对股份质权如何实现,未作具体规定,一般应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自愿协商方法。即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就质权如何实现问题作出约定,也可以在债务履行期满,债务未受清偿时进行约定,人民法院依照双方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约定必须是完全自愿的,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约定的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强制执行方法。质权人和出质人就股份质权如何实现,没有协议约定或协议不成时,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股份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物。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可以采用股份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不管采取哪种方法,均应通知该有限责任公司将法院执行产生的结果记载于股东花名册,公司接收到法院通知后不得拒绝。
我们在这里为您整理了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有单务无偿性,补充性等一些法律特征。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了无效股权质押合同是没有法律约定的,股份还是属于出质人的等一些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纠纷的处理方法。我们整理的也只是一小部分内容,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不了解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公司法人可以过户,多久?
公司法人可以过户,多久?法人每个人并不是很陌生,在工作中我们可能对于法人的职权并不是很清楚,其实法人就是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因此对于公司的发展......
·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合同名称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
·
有限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有限公司法人有风险吗?法人就是一个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也是相关规规定中必须要设立的职位,因为公司的很多权利需要法定代表人去行使,同时法人也要承担......
·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进行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开展“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其过程比较复杂,是个系统工程。那么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都包括哪些阶段......
·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一般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由于案件的需要,此时可能会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但最终经过调查发现其是无罪的,这样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可以申请进行赔偿。那一般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
IPO 的程序和发行要求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一、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
·
邻接权的法律定义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
·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房。很多买房人都在问延期交房是双倍赔偿吗?这毕竟关系到买房人的切身利益,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延期交房双倍赔偿吗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
·
什么情况下单位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向单位辞职的话,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而在试用期的话,则仅仅需要提前3日通知到单位。但对于单位而言,在一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的话,也是需要进行提前通知的。那现实中什么情况下单位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呢?......
·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建筑工程是近几十年来利润空间比较大的一个行业,有利润势必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竞争,这其中就不排除有些人为了利润不择手段,瞒天过海,钻各种空子。为了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将自身可能遇到的风险降到最低,在开始的......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监管支队第二看守......
·
石景山房产纠纷首选原江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帮你解决一切房产纠纷房子给人们的意义不仅仅是遮风挡雨的地......
·
新刑法中减轻从轻条件是什么?
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我们发现了许多条款都有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描述。对于这些描述的意义以及适用规则很多朋友却不了解。新刑法中减轻从轻条件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减轻处罚1、减轻处......
·
离婚管辖权异议是什么?离婚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怎么写?
离婚管辖权异议是什么?离婚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怎么写?一、离婚诉讼管辖的原则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2、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
最新房屋产权登记办法有什么内容
关于房屋产权登记办法,其实也就是现在正在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其中主要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面的房屋登记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该办法的全部内容,帮助你进行详细了解。房屋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请问看守所有多少责任?,我爸爸在看守所得脑出血
·
我老公被抓了,我想知道他具体什么时候能出来,是5????日晩
·
问前些天,我在淘宝上买的手机内存卡,后来请人帮我录了,老板说假货不能录,后来我再请朋友录也不能用,
·
门口有块空闲地,之前的村老干部给我爸写过证明是一组集体所有,
·
二手房相关费用及流程,咨询主管部门
·
你好,我哥被人利用,属于网络诈骗,这个要怎么解决?
·
我家宣传广告被撕了。和同行有过冲突
·
要申请劳动仲裁找个律师代理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