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男方拒绝
抚养权
怎么办?
可以变更
抚养权
,并重新分割财产,并要求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
抚养权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果要变更孩子的
抚养权
,需要符合变更孩子
抚养权
的法定事由。
双方均争夺
抚养权
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第一,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第二,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
抚养权
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
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
离婚
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
以上就是关于
离婚
男方拒绝
抚养权
后所需要承担的相关后果,孩子的父亲尽管不再与其目前以夫妻的身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是并不代表父亲就可以借着
离婚
的理由就能够拒绝
抚养权
的行使,总之,只要是父亲承担了
抚养权
就应该在道德与法律上都尽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其一方
如今子女在结婚的时候,作为父母往往都会拿出自己的积蓄来赠送给子女,但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往往就会视为对子女夫妻的赠与,那么赠与的财产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定力协议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方便划分各自财产范围的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基于夫妻双方......
·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当他们感情破裂时,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呢?我国暂未制定关于同居那男女财产规定的法律,因此......
·
和外国人离婚的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离婚也不少。那么在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这个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为......
·
一、自离五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自离五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一般自离五天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了。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这在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
·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一、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须知海淀区申请劳动仲裁海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海淀社保大厦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西四环北路转四季青路常......
·
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
很多时候,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还会判处附加刑,就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以及没收财产。针对其中的罚金,通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就要执行,那要是罪犯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
·
正规收款条怎么写
正规收款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中华人......
·
欠钱不还无法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法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无法执行和对方协商分期付款。在对方没有经济能力偿还的情况之下,可以分期付款。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解决: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
·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对于您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结婚的时候,您肯定没有想太多。但是,由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节奏都比较快,有时婚姻生活反而显得很脆弱。离婚以后,夫妻间的各种问题也就暴露出来。其中,您在各自维权的时候,对房子的争夺是比较引人关注的。所以我们将详细为......
·
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关于工伤,其实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和员工私下调解的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员工甚至都在用人单位的协调之下,主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双方是协商解决的话,肯定不进行工伤认定,自然就没有工伤认定书,不过我们建议您在放弃做工伤认定之前,还是应该了解一下......
·
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
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江苏省作为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等非农用地规模需求巨大,这也就导致了征地现象十分常见。可是由于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最新的江苏省土地征收补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导读:现实生活中因为很多原因导致离婚的夫妻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关于......
跟团旅游其实也就是参加旅行社,此时一般旅行社会为旅客实际购买相应的保险,当然费用肯定还是算作报团费里面的。那在这种情况下......
一、庭前审查的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和《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庭前审查应当审查下列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
婚外生子算重婚行为吗?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
盗窃矿物,你好,你好,看具体的情况
·
你好,我们这个案子法院判决书对方的赔偿,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都
·
你好,请问犯了诈骗罪在哺乳期可以拘留吗?
·
18年9下旬月朋友以船运过闸资金不够借了11000约定一周还
·
16周岁敲诈勒索别人70元未遂,对方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怎样解决才能不判san
·
女性要如何取得婚姻的法律援
·
和别人写了合同 合同到期 别人不兑现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