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您在工作的时候,对于公司的公款,私人是不可以进行挪用的,关于这一点,在我国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约束。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不尊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公款进行挪用,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一、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益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我们可以看出,挪用公款的数额如果在一万元以上的话,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犯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您要知道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有什么困难,可以想办法进行解决,但是绝对不可以挪用公款为自己私人所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借条最长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借条最长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在借款活动中,我们要知道的是,借条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长呢?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有在借条的有效期......
·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债务清欠公司是现在社会上新兴的一种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债权人追缴欠款。债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
·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一、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民法典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物质鼓励。“利率”是......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一、债权人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
·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
·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三
规则三农村村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该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一般应认定无效。规则描述农村村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该......
·
刑事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商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
车主非司机时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
车主非司机时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担责吗?通常是这样的,但是,如果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时,车主担责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很难回答,因为车祸形式千千万,不同的形式中责任的认定不会一样,这两个问题的结果也不一样。我们不禁想问:......
·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离婚纠纷案......
·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3810元/亩;旱地/园地:16905元/亩;林地:845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可是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将进行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六章认定与......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专利商标维权、著作权、外商投......
·
温州市律师送法进社区,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
在活动现场,律师们接受了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并认真做了解答。一位王先生......
·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在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容易造成企业的破产。但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对于企业进行改制,革除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有了一些进展。那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案......
·
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如何继承老人遗产
老人年纪大了,身体机能衰退,一旦去世就要对其生前合法的财产做出处理,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遗产分配问题。那么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如何继承老人遗产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
·
调查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B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多年前工伤现在能要求赔偿吗
·
涉黄被抓,怎么办
·
我在网上骗了别人一500的qq号我是否构成犯罪
·
我想问一下男方是外省我本地的现在已经分开几年联系不上了,到他
·
租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承租方违约怎么赔偿
·
房产抵押,对方欠钱,对方欠钱,如果对方还不出的话,就用房产作
·
我想问还没有毕业,只是学校开始毕业实习的时候可不可以和就业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实习之后想要离职,
·
我撞死人了有保险50万不记免赔,应该怎么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