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赡养父母子女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随着教育的缺失和素质水平的低下,一些人试图钻寻法律的漏洞,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从法律的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呢,任需缴纳。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未交的怎样处理,任需缴纳。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不受时限,15年以前未交的任需缴纳。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义务,不可逃避或拒绝缴纳。当缴纳人有经济上的困难或别的问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相关机构申请分期缴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可是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


·一、出现交通事故的毕业大学生有误工费吗?
      一、出现交通事故的毕业大学生有误工费吗?出现交通事故的毕业大学生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一、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都是合法、自愿的签订就有效。对无效的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构成条件,处罚规定有哪些?
      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交通事故对家庭的伤害也是十分巨大。但事故发生,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更是令人发指,对于肇事逃逸者,必须给予严厉的惩罚。那么,......


·离婚反诉方可以得到赔偿吗?
      离婚反诉方可以得到赔偿吗?一、离婚反诉方可以得到赔偿吗?只要存在离婚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一、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起诉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却为大多数人所头痛。有网友调侃:借钱有如泼水,除非对簿公堂,否则人财两失。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


·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吧。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一、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买房的时候,您都有可能听说过土地使用权证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土地使用权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其实不是官方的说法,是民间对开发商手里的整个小区的土地证以及个人房子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之间的说法......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怎么办?
      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怎么办?在实务中,债权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同时一个债务人向多人借债的情况也是多有发生的。当债务达到偿还日期的时候,就会出现多个债权人起诉同一债务人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以及债务人为躲避债权人下落不明怎么办?的我......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海关律师
    南京海关法律事务律师处理海事纠纷案件,免费解答关税、海关扣货、海关走私犯罪、商品......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夏雪梅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夏雪梅为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成功辩护,典型案例包括:......


    信用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因为现代人们进行消费的话都随身不带现金,而使用信用卡消费。除此之外,信用卡还具有一......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车的财产归属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依据是什么?行政处罚撤销依据: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网上卖痔疮药被举报,没有伤人,售卖药的金额已被缴,目前取保
·你好,涉嫌袭击警察,要判刑吗?
·我不想离婚,你好,你好,鉴于此种情况如果对方执意离婚,您可
·现在因为我儿子有肺结核病,还在沙洲派出所检查,能不能保释出来
·改名字对驾照等证件有影响吗
·房产证挂(有夫妻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与
·交通事故没有逃逸,打电话给120了
·2019年七月,在表弟手中购买一辆二手车,当时双方口头约定5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